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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热点问答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08-28 09:56:34    浏览次数:

  1、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有何规定?

  今年6月,江苏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要求规范统一全省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其中包括统一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该文件从9月1日起执行。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第36号令)及相关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年满55周岁退休。其中,凡属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身份的,其退休年龄参照企业在岗女职工的退休年龄确定,除此以外,曾在企业工作后又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如50周岁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或者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待遇领取年龄也为55周岁。

  建议:女职工如果在企业就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在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前,企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仍是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

  2、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50周岁前通过企业参保,有没有规定在企业的参保时间?

  目前审核的是到龄当月是否在企业缴费(缴费时间目前暂无规定)。比如9月到龄,应以9月当月的参保缴费状态为准。

  3、到龄当月能否去企业交?还是要提前去交?

  到龄当月不能办理参保,建议在企业就业的尽快至企业缴纳社保。

  4、女职工如果在企业参保缴费,年满50周岁时缴费不满15周年,如何延长缴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员达到50周岁时,经认定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如果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周年的,按规定延长缴费(其中:有单位的,可以单位职工身份延长缴费;灵活就业等其他情形的,以灵活就业身份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可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5、女性在个体工商户参保退休年龄如何确定?

  目前宜兴个体工商户有两类缴费比例,以有无雇工区分:有雇工的,应按照企业缴费比例(单位部分16%,个人部分8%);无雇工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自愿参保。如果按照企业比例参保缴费,女工人符合退休条件可50周岁办理退休;如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比例参保,符合退休条件55周岁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