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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方案出台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0-09-01 08: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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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260 | 生成日期 | 2020-09-01 | 公开日期 | 2020-09-0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经济作物,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农业,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日前,宜兴市制定出台了《2020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补贴标准根据主体种植水稻的面积规模情况分两档,种植水稻50亩以上(含)的主体补贴标准为103元/亩,种植水稻小于50亩的主体补贴标准为65元/亩。 |
日前,宜兴市制定出台了《2020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补贴标准根据主体种植水稻的面积规模情况分两档,种植水稻50亩以上(含)的主体补贴标准为103元/亩,种植水稻小于50亩的主体补贴标准为65元/亩。
为进一步明确“谁种粮谁受益”的政策目标,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和农民种粮基本收益,《方案》规定补贴对象为稻谷实际生产者和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的实际经营者。按要求,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组织稻谷实际生产者进行面积申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对各村(社区)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和金额进行核实,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社区)为单位张榜公示。最终,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补贴资金将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平台,在9月30日前,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或拨付到规模经营主体账户。
按规定,稻谷补贴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也将分别设立监督电话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镇(街道)要坚持并完善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夯实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确保补贴信息完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