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3469 | 生成日期 | 2020-09-14 | 公开日期 | 2020-09-14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农村,行政,服务 | 分类词 | 农业,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和做好六类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分批次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业务办理项认领等工作的通知》(苏协调办〔2020〕12 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的通知》(苏协调办〔2020〕13 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进我市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做好我市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这六类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业务办理向认领、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 认领业务办理项
通过江苏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标准化清单”模块,各部门统一从标准化业务办理项中,认领本部门实施的业务办理项。
(二) 完善办事指南
认领业务办理项后,对办事指南中标准化字段之外的其他字段信息进行维护。
(三) 标注是否“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已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市民中心)的事项要勾选“进驻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已进驻市级政务服务分中心(人社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中心、车辆管理分中心、户籍管理分中心、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出入境分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分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的事项要勾选“进驻本级政务服务分中心大厅”;其余未进驻政务大厅的事项勾选“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要明确未进驻理由。
二、完成时限
按照省、无锡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的进度要求,各部门应于6 月19 日前完成依申请六类权力事项标准化业务办理项的认领、办事指南完善工作,并做好进驻大厅及办理地点信息的调整工作。于7 月10 日前完成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完善和进驻大厅及办理地点信息的调整工作。
三、技术支撑
为做好该项工作的技术支撑,市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将进行在线答疑,请市各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事项认领、办事指南维护的人员加入“政务服务网宜兴工作群”(群号:231146305)。
四、有关要求
该项工作事关省、无锡市对我市的高质量发展考核和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联系人: 戴伟强、孙华平,8797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