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宜兴市牙管家口腔医疗有限公司 |
宜卫传罚〔2020〕第07号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
消毒灭菌器械包纸塑外包装未标注“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及失效期”;未将一次性探针、镊子等10件锐器丢弃在锐器盒内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1、警告;2、罚款3000元 |
0.300000 |
2020/09/18 |
2020/10/03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市高塍镇薛小龙口腔诊所 |
宜卫传罚〔2020〕第08号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消毒灭菌器械包纸塑外包装未标注“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及失效期”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3000元 |
0.300000 |
2020/09/18 |
2020/10/03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市广娟口腔有限公司 |
宜卫传罚〔2020〕第09号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消毒灭菌器械包纸塑外包装未标注“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包装者”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3000元 |
0.300000 |
2020/09/18 |
2020/10/03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市周铁镇陈泽初口腔诊所 |
宜卫传罚〔2020〕第10号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
消毒灭菌器械包纸塑外包装未标注“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包装者”;未将一次性探针、镊子作为损伤性医疗废物分类存放于专用锐器盒内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罚款 |
1、警告;2、罚款6000元 |
0.600000 |
2020/09/18 |
2020/10/03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希洋口腔门诊部 |
宜卫传罚〔2020〕第12号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消毒灭菌完成的13件口腔器械包外包装上未标注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及失效期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3000元 |
0.300000 |
2020/09/18 |
2020/10/03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宜兴健齿口腔门诊部 |
宜卫消罚〔2020〕第02号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医疗器械灭菌操作过程中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灭菌物品包装袋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3000元 |
0.300000 |
2020/09/18 |
2020/10/03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