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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㳇镇信息及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湖㳇镇  发布时间:2020-09-22 19:10:18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湖㳇镇信息及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湖㳇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湖㳇镇;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等                                       

2.4合同估算价:约27万元;

2.5工期: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20年 10 月 8 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为分公司,还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对供应商的授权书,并在授权书中表明:上级公司对该分公司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一切招投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2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信息集成系统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经总公司授权后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性质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0:30时,下午13:30~16: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沧浦路56号三楼) 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类似业绩证明;6若为分公司须携带总公司授权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

4.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贰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3号楼2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原件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④营业执照(副本);⑤类似业绩证明;⑥若为分公司须携带总公司授权书。

7、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年09月22日至2020年09月24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湖㳇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地   址:宜兴市                                

联系人:                    

电  话:           

发包代理机构: 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宗工      

电  话: 17318801283        

地   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三楼             

2020年09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