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无锡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下达省2018年度减煤工作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锡发改能源〔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市减煤工作实际,现将宜兴市2018年度减煤工作奖补资金申报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为加快推进减煤工作,切实做到实施结构性减煤的引导,围绕重点减煤项目实施、缓解能源替代成本压力等内容,依据《通知》精神及参照2017年度减煤工作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奖补资金可用于:
1.重大耗煤项目整合关停补助;
2.实施“煤改气”或清洁能源替代引发用能成本上升的补贴;
3.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的清洁能源工程项目。
4.其他与能源结构调整直接相关的工作补助。
二、申报类别标准
1、减煤贡献奖:2018年度削减煤炭消费万吨以上的企业。
2、2018年度符合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工程建设类(含重大耗煤项目整合关停)等项目。
3、当年度获得市级同类奖补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
各镇、园区、街道于9月25日前汇总填报《2018年度减煤奖补资金申请统计表》,经初审后,按规定进一步上报资金申报材料。
联系人: 李元刚 电话:87978583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