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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公示(2020年9月16日)
来源: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0-09-25 09:01:55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3699 生成日期 2020-09-25 公开日期 2020-09-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机关,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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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松于2020年8月30日上午8时37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溪隐路125号店铺门口占用城市道路堆放铁架,占道面积约为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0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宜综烟罚〔2020〕第97号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项 王立雅于2020年9月13日17时30分左右,在宜兴市融达汽车城20栋801店铺门口燃放烟花爆竹,燃放了10个烟花和2挂鞭炮,该燃放时间和地点在宜兴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和区域范围内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613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沈兴松于2020年8月22日上午9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溪隐路125号店铺门口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纸板和塑料瓶,占道面积约为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61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宜兴市宜城街道振扬蔬果店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8时48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一村23幢103室店铺门前、该店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内堆放蔬果并经营,占道约8平方米,未能保持市容环卫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罚款 罚款壹仟元 0.10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61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宜兴市宜城街道维利蟹行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9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一村23幢从西向东第三个车库门前、该店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内摆放水产品并经营,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2平方米,未能保持市容环卫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罚款 罚款壹仟元 0.10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678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沈兴松于2020年8月30日上午8时37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溪隐路125号店铺门口占用城市道路堆放铁架,占道面积约为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0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被处罚人沈俊浩于2020年9月4日9时3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叠翠路宝龙汽车服务中心门口从事车辆清洗经营过程中,未采取相应措施,随意排放车辆清洗产生的废液,致使周边环境受到污染,污染面积约为6平方米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4 2020-9-1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薛惠于2020年9月6日8时38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F01636)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金三角车站北侧通道口消防车道,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6 2020-9-2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07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史旭辉于2020年9月6日7时15分左右,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将店面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宜北路317号华建铝材有缘门窗门口公共场地,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重量约25公斤,体积约0.032立方米,占地面积约0.16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6 2020-9-2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08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毛建强于2020年9月6日12时30分左右,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将房屋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西木路北侧西首第1间平房南侧围墙边公共场地,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重量约100公斤,体积约0.75立方米,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6 2020-9-2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40号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2020年9月7日15时30分左右,被处罚人钱志强将小型轿车(豫P808K1-蓝牌)停放在宜兴市经济开发区学府路绿化带内,损坏草坪,经现场测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2平方米,对照《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绿化损失费为20元每平方米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6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君兰于2020年9月10日13时2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面包车在宜兴市徐舍镇宜丰幼儿园东门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日用百货,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1 2020-9-26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6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汪洪明于2020年9月10日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车在宜兴市徐舍镇宜丰农贸市场西门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种子,占用公共场地约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0 2020-9-25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周吉巧于2020年9月10日8时2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M86X6—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西路金三角副食城北侧出租车候车入口处黄色网状线上,影响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0 2020-9-25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64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张志强于2020年9月12日8时10分左右,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将房屋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宜北路豪轩足道店门口人行道上,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重量约100公斤,体积约0.15立方米,占地面积约0.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2 2020-9-2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单云勇于2020年9月13日9时20分左右,将小型普通客车(苏D575HS—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团氿花园北门消防车道上,妨碍了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6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蒋小仙于2020年9月13日7时2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西路295号西侧占用消防车道摆摊设点经营蔬菜,占用面积约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车辆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停止经营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6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曹瑞娟于2020年9月13日9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桌子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西路程墅桥北侧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葡萄,占用面积约6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在执法人员责令停止经营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6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顾连军于2020年8月28日22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西路摆摊设点经营夜宵,占道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周敏琴于2020年9月13日8时20分左右,将小型普通客车(苏B8962T-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板桥商城禁停区域内,影响了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张永年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2020年9月12日8时30分左右,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中山路堆放黄沙,占用道路面积约6.1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陆佰元 0.06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1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蒋春燕于2020年9月4日9时20分左右,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情况下,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菜场西侧通道,倾倒的建筑垃圾体积约1立方米,重约100斤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4 2020-9-1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余祥国于2020年9月5日8时12分左右,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皖KF1120-黄牌),在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大发工地前路段行驶过程中车辆车轮带泥,造成环科园兴业路部分路面受到污染,污染路面长约9米,宽约7米,面积约63平方米,事后当事人对污染路面进行了清扫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十项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5 2020-9-2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3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吴洪伟于2020年9月6日9时30分左右,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661号废品回收店门口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废品,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6 2020-9-2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庄翠翠于2020年9月9日16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万石镇老街口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刘慢慢于2020年9月9日16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万石镇老街口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查玉桃于2020年9月9日16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万石镇农贸市场对面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手抓饼,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汤建华于2020年9月14日15时1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T592H—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北路香樟小区门口黄色网状线上,妨碍了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吴建南于2020年9月14日14时15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J857Z—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北路香樟小区门口黄色网状线上,妨碍了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7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闵晨枫于2020年9月4日10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新庄街道农贸花园1幢1号楼道内的墙面上乱张贴文字内容为“旺铺出租”等的广告纸,共张贴了2张,影响了市容市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陈童林于2020年9月9日10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新庄街道新源城市花园17幢105、106室进户门上乱张贴文字内容为“疏通水电”等的广告纸,共张贴了2张,影响了市容市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叁佰元 0.03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唐永华于2020年9月9日13时30分左右,在宜兴市新庄街道湖悦天境8幢102室门口墙上乱张贴文字内容为“订制各种窗帘”等的广告纸,共张贴了2张,影响了市容市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叁佰元 0.03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孙建林于2020年9月3日9时20分左右,在宜兴市新庄街道宝壕小区12号楼道内乱涂写“专业疏通钻孔”等文字内容的广告,一共涂写了7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叁佰元 0.03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左艳燕于2020年9月14日15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新庄街道宜官路天健药店门口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杂粮煎饼,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车辆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徐东飞于2020年9月10日19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新庄街道新源路农贸市场边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车辆正常通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武莉于2020年9月14日16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新庄街道宜官路天健药店门口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土豆米线,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车辆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闫应梅于2020年9月14日6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新庄街道运河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早点,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车辆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蓉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2020年9月14日8时30分左右,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光荣西路盛東茶業店门前堆放黄沙,占用道路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盖喜富于2020年9月10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中路德克士门前摆摊设点发放面膜,占道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进行违法行为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8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赵连成于2020年9月2日20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阳光花苑北门摆摊设点经营夜宵,占道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0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钱开华于2020年9月13日8时40分左右,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情况下,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北门巷3号楼门前空地上,堆放的建筑垃圾约0.3立方米,重约600公斤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1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郝旻婷于2020年9月9日10时00分左右,在未采取相应措施(束缚)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板桥商城擅自携犬(棕色泰迪)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2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被处罚人姜莉于2020年9月12日9时30分左右,携犬(棕色泰迪)外出时,未清除犬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路排泄的粪便,污染了市容环境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2 2020-9-27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3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被处罚人包勐丞于2020年9月14日14时00分左右,在未取得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东路373号店铺门口占用人行道摆放脚手架,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行人正常通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4号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左右,被处罚人吴珊将小型轿车(苏BS365J-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东路誉珑湖滨小区北侧的绿化带内,损坏草坪,经现场测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2.25平方米,对照《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绿化损失费为30元每平方米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壹佰叁拾伍元 0.0135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孙云朋于2020年9月6日21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东路下漳花园门口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小吃,占用公共场地约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6号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2020年9月6日14时00分左右,被处罚人王亮勤将小型普通客车(苏BJ706H-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洑溪路逸品尚东东南侧的绿化带内,损坏草坪,经现场测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2.15平方米,对照《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绿化损失费为30元每平方米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壹佰贰拾玖元 0.0129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张锡明于2020年9月10日16时0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DH600A-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东路东氿壹号北侧停车场出入口的禁停区域,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8号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被处罚人骆伟明于2020年9月11日11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中路垃圾桶旁倾倒废弃物(废弃纸板箱),倾倒的废弃物重量约2公斤,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了环境卫生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899号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被处罚人陈忠贤于2020年9月10日17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梅林路人行道上倾倒废弃物(废弃手推车),倾倒的废弃物重量约40公斤,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环境卫生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高红华于2020年9月10日6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南路城南实验小学对面停车场摆摊设点经营鲜花,占道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其侠于2020年9月11日13时2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东路摆摊设点经营七彩鸡,占道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刘壮友于2020年9月13日20时20分左右,将重型半挂牵引车(皖CA6759-黄牌)停放在宜兴市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人行道上,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王智会于2020年9月10日10时5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W088D-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屺亭街道骏马路非停车位上,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4号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被处罚人刘国星于2020年9月15日8时15分左右,将重型自卸货车(苏BV6738—黄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氿西路与雁行路路口西侧绿化带内,损坏城市草坪,经现场测量,损坏的城市草坪单边宽为0.3米、长为2.9米,面积共为1.74平方米。对照《宜兴市城市绿化及其设施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造成绿化损失费为20元每平方米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壹佰柒拾肆元 0.0174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5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陈贵芝于2020年9月11日6时20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板桥新村擅自携犬(棕色泰迪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6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毕金玉于2020年9月11日6时30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环科园竹海路擅自携犬(黄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7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唐盘耀于2020年9月14日6时45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北路擅自携犬(黄白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8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史建新于2020年9月14日6时00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擅自携犬(棕色马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09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王彬于2020年9月11日7时12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春江花园擅自携犬(黄白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0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张美萍于2020年9月9日18时00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欣阳苑擅自携犬(黑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1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顾佳慧于2020年9月9日18时20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环科园西花园二村擅自携犬(黄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2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周新强于2020年9月10日6时47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仓浜新村擅自携犬(黄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3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袁琴于2020年9月14日17时30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路擅自携犬(黑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4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赵立志于2020年9月14日18时23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紫竹菜场擅自携犬(灰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5号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被处罚人刘继伟于2020年8月27日7时50分左右,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太滆东路晨光馒头店门前散发内容为“陈年老酒收藏馆”等文字的商业广告,共携带商业广告约30张,已散发约10张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6号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被处罚人崔建波于2020年9月14日16时00分左右,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学前路城中实验小学门前散发内容为“提高记忆力的秘诀”等文字的商业广告,共携带商业广告约20张,已散发约5张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4 2020-9-29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7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处罚人邵小明于2020年9月15日9时30分左右,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情况下,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白果巷人行道上,堆放的建筑垃圾约1.1立方米,重约500公斤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8号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被处罚人徐耀于2020年9月13日10时05分左右,在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水岸春天餐厅门前人行道上倾倒废弃物(旧桌子),倾倒的废弃物重量约50斤,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了环境卫生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19号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被处罚人刘杰于2020年9月13日9时15分左右,在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港式打边炉店门前人行道上倾倒废弃物(旧木板),倾倒的废弃物重量约20斤,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环境卫生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王琼于2020年9月13日14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环科园新城路百果园门前超出店面门窗占道经营山竹,占用道路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叁佰元 0.03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董克方于2020年9月13日9时10分左右,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苏BR6003-黄牌),在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远洋工地东门前路段行驶过程中车辆车轮带泥,造成环科园兴业路部分路面受到污染,污染路面长约9米,宽约4米,面积约36平方米,事后当事人对污染路面进行了清扫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十项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3 2020-9-28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韩祥生于2020年9月16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瓶三轮车在宜兴市西渚镇金泉路人行道上摆摊设点经营鸡,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3号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被处罚人任倬于2020年9月16日10时30分左右,在宜兴市西渚镇金泉路路边倾倒废弃物(塑料板),倾倒的废弃物重量约5公斤,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环境卫生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仲福于2020年9月6日21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东路下漳花园北门门口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小吃,占用公共场地约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史乾于2020年9月4日14时3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15X86-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东路颐景东方南侧的黄色网格上,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6号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被处罚人姜建民于2020年9月15日20时3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东路艺术幼儿园西北侧的人行道上倾倒废弃物(废旧围网),倾倒的废弃物重量约5公斤,占地面积约1.5平方米,影响了环境卫生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褚仕法于2020年9月14日19时30分左右,将重型普通货车(苏BJ9651-黄牌)停放在宜兴市屺亭街道五星花园二期东侧道路上,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何建勤于2020年9月15日19时00分左右,将重型半挂牵引车(苏BR0633-黄牌)停放在宜兴市屺亭街道五星花园二期东侧道路上,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2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余纪健于2020年9月16日10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屺亭街道广汇社区墙面上乱涂写“专业开锁”等文字内容的广告,一共涂写了21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叁佰元 0.03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3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吴柏松于2020年9月16日9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屺亭街道广汇社区墙面上乱涂写“修空调移机”等文字内容的广告,一共涂写了11处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罚款 罚款叁佰元 0.03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3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刘忠平于2020年9月13日8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推车在宜兴市太华镇振兴路路边摆摊设点经营煎饼,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3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唐勇刚于2020年9月14日8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推车在宜兴市太华镇太极商场门口摆摊设点经营早点,占用公共场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林笃锋于2020年9月14日9时0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Z228Q-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太华镇华杨北路非机动车道上,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李猛于2020年9月15日9时00分左右,将重型半挂牵引车(豫SZ0297-黄牌)停放在宜兴市太华镇华杨南路非机动车道上,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36号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被处罚人闻子军于2020年9月14日14时30分左右,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太华镇华杨北路散发内容为“老地方时代再封赏”等文字的商业广告,共携带商业广告约60张,已散发约30张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3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任红娟于2020年9月14日8时4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轻型货车在宜兴市徐舍镇堰头农贸市场东门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服装,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3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吴清权于2020年9月14日13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摩托在宜兴市徐舍镇堰头农贸市场北门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农副产品,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3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廖桃于2020年9月14日15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和桥镇健康东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小吃,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朱文新于2020年9月14日14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和桥镇鹅洲东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小吃,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吴玲玲于2020年9月15日8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和桥镇农贸路口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蔬果,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蒋春阳于2020年9月14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卡车在宜兴市高塍镇红旗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约8平方米,影响了行人和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利于2020年9月14日10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卡车在宜兴市高塍镇中桥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榴莲,占用公共场地约8平方米,影响了行人和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李甜丽于2020年9月14日13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高塍镇健康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余灵丽于2020年9月15日10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高塍镇和高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杂粮煎饼,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行人和非机动车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万士春于2020年9月15日13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高塍镇范兴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约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杨凯于2020年9月15日15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高塍镇滆湖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潘立萍于2020年9月16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高塍镇宜红南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肉夹馍,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4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顺元于2020年9月16日10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高塍镇和高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5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马大磊于2020年9月16日13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卡车在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水果,占用公共场地约8平方米,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5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张钱君于2020年9月16日15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高塍镇滆湖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5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姜婷于2020年9月17日9时1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高塍镇宜运来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约8平方米,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5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吴昕昱于2020年9月17日13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四轮车在宜兴市高塍镇中桥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鸡蛋饼,占用公共场地约6平方米,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5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周盛于2020年9月18日8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卡车在宜兴市高塍镇红旗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炒米糕,占用公共场地约8平方米,影响了非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8 2020-10-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5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被处罚人施华娟于2020年9月10日9时2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人民中路200号百达宾利门前乱倒污水,倾倒的污水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环境卫生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5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陆杰于2020年9月2日20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阳光花苑门前摆摊设点经营夜宵,占道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58号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被处罚人崔盼盼于2020年9月14日15时30分左右,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城北小学门前散发内容为“免费试听卡”等文字的商业广告,共携带商业广告约100张,已散发约50张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59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张文龙于2020年9月15日14时36分左右,在未采取相应措施(束缚)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擅自携犬(黄色博美)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 被处罚人丁军于2020年9月14日15时30分左右,将小型普通客车(苏B6QD76-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华兴路消防通道,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在执法人员责令驶离的情况下拒不驶离,驾驶员离开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六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63号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被处罚人郑云雷于2020年9月15日9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08号氿悦宾馆门外道路上倾倒废弃物(废弃铝条),倾倒的废弃物重量约30公斤,占地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环境卫生 《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64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杨加贵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2020年9月14日15时10分左右,擅自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南路19号(中脉形体管理会所)门前堆放物料(水泥、黄沙),占用道路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5 2020-9-30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65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 被处罚人张端燕于2020年9月16日9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邑南路59号店铺(佳腾水果店)超出店面门窗占道经营水果,占用道路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罚款 罚款叁佰元 0.03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66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被处罚人彭东辉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9月16日8时45分左右,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319号(金林浴场)门前,倾倒的建筑垃圾重量约150公斤,体积约1立方米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九项 罚款 罚款伍佰元 0.05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67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王伟于2020年9月15日13时0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和桥镇万闸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烤鸡,占用公共场地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8 2020-10-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68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刘郑伟于2020年9月16日7时3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三轮车在宜兴市和桥镇楝阳路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煎饼,占用公共场地约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8 2020-10-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69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朱祥平于2020年9月15日14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摩托三轮车在宜兴市杨巷镇杨巷菜场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花木,占用公共场地约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8 2020-10-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70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桂建芳于2020年9月15日9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瓶三轮车在宜兴市杨巷镇新芳菜场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煎饼,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8 2020-10-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71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翟惠娟于2020年9月16日14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电动三轮车在宜兴市杨巷镇杨巷菜场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小菜,占用公共场地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8 2020-10-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72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候彩霞于2020年9月16日9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卡车在宜兴市杨巷镇新芳菜场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鹅,占用公共场地约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8 2020-10-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73号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周如会于2020年9月17日9时50分左右,在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用摩托三轮车在宜兴市杨巷镇新芳菜场占用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爆米花,占用公共场地约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正常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经营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 罚款壹佰元 0.010000      2020-9-18 2020-10-3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74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罗福敏于2020年9月16日6时52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广汇南路擅自携犬(棕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6 2020-10-1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75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罗琼于2020年9月16日17时52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叠翠路擅自携犬(灰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宜综执罚〔2020〕第3976号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被处罚人张力超于2020年9月16日17时48分左右,在未采取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街道叠翠路擅自携犬(白色宠物犬)外出 《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罚款 罚款贰佰元 0.020000      2020-9-17 2020-10-2 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