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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来源: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0-10-14 15:42:13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6517 生成日期 2020-10-14 公开日期 2020-10-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治安,防火,危险品,文字,文史 分类词 公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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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根据《宜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部署,从现在起至2020年12月底,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综合治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根据《宜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部署,从现在起至2020年12月底,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综合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发展理念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晰责任,严格监管,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促进文体旅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加强源头管控,完善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消除监管盲区。全面摸清文化旅游和体育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底)。局层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科室职责,细化措施,部署涉及文化旅游和体育场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出台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各单位、科室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各单位、科室认真总结综合治理取得的经验成果,形成书面总结并于2020年11月底前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2020年12月,局将对各单位、科室对综合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

  1、各单位、科室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评估文化旅游和体育场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突出旅游和游泳馆使用液化气、天然气、消毒剂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安监科牵头,体育产业管理中心、旅游监察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管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2、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旅游、体育、文化系统内使用瓶装燃气、管道天然气开展专项检查,对瓶装燃气不合格的,根据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关于在我市餐饮场所强制安装自闭减压阀等“三件套”的实施方案》,要求安装燃气自闭减压阀、专用胶管、泄漏报警器,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整改到位。(安监科牵头,体育产业管理中心、旅游监察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二)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旅游监察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管理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三)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员工岗位行为责任;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刚性约束,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月提取并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挤占、挪用。(安监科牵头,体育产业管理中心、旅游监察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2、引导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执业能力。严格主要负责人资质和能力考核,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由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单位、科室在开展日常监管、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及时告知市场管理科,督促企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旅游监察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管理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市场管理科等相关科室、单位要对被通报的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或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人员的做到情况了解,依法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市场管理科负责)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督导企业开展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安监科牵头,体育产业管理中心、旅游监察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管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负责)

  五、工作要求

  1、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文化旅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承担组织、协调、督查、汇总、信息上报工作。局属单位、科室按职责分工,明确职能科室和专门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2、局属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宜兴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任务分工》中相关危险化学品整治内容,制定本单位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整改落实工作。

  3、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综合治理的进度安排,组织对各单位、科室综合治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