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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河长及各挂钩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通知》(宜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和宜兴市河长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公示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及各挂钩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等作用,现结合机构改革职能部门调整以及人事变动,对全镇市、镇和村三级河长和挂钩部门进行调整,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高塍镇市、镇级河道镇级河长及挂钩单位名单 2、高塍镇村级河道河长名单 高塍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高塍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9 15:19:28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4020 生成日期 2020-10-19 公开日期 2020-10-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高塍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水利、水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河流,湖泊,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水利,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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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河长及各挂钩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通知》(宜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和宜兴市河长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公示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及各挂钩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等作用,现结合机构改革职能部门调整以及人事变动,对全镇市、镇和村三级河长和挂钩部门进行调整

  各相关部门、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河长及各挂钩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的通知》(宜办发[2016]6号)文件精神和宜兴市河长办《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公示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及各挂钩部门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等作用,现结合机构改革职能部门调整以及人事变动,对全镇市、镇和村三级河长和挂钩部门进行调整,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高塍镇市、镇级河道镇级河长及挂钩单位名单

  2、高塍镇村级河道河长名单

附件.xlsx

  高塍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