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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教书育人十大标兵”的决定》的解读
来源:市教育局 时间:2020-10-26 10:20:1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4177 生成日期 2020-10-26 公开日期 2020-10-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学校,教师,招生,学生 分类词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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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潜心教书育人,我市紧扣“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活动主题,结合教育实际,开展第四届“教书育人十大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表彰背景。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好第36个教师节宣传庆祝工作作出部署。

  表彰目标。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弘扬高尚师德,潜心教书育人,我市紧扣“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活动主题,结合教育实际,开展第四届“教书育人十大标兵”评选表彰活动。

  表彰对象。省宜兴中学万曙芳、和桥高级中学曹钢、实验中学储彩萍、丁蜀实验中学刘琳琼、洑东中学邵亚萍、太华小学江贞群、徐舍小学万春萍、新芳小学吴晓平、周铁小学黄洁、实验幼儿园周亚萍。

  关联阅读:《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教书育人十大标兵”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