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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兴市“美丽河湖”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市水利局    日期:2020-10-26 11:16:1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6297 生成日期 2020-10-26 公开日期 2020-10-26
发布机构 宜兴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水利、水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河流,湖泊,水务 分类词 农业,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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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宜兴市“美丽河湖”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关于宜兴市“美丽河湖”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力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着力打造最美河湖水域岸线,充分彰显“水韵宜兴”之美,筑牢美丽宜兴生态基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无锡市“美丽河湖”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53号)文件精神,结合宜兴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对全市所有河湖(荡、塘)水域岸线,重点是太湖、滆湖、三氿、主要入湖河道等重要河湖(即列入国省考断面、无锡市环境综合整治水质考核的河湖),以及各镇(街道)集镇区(包括被撤并集镇)范围河湖水域岸线,通过开展十个方面的专项治理,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安全”的现代河网水系,彰显江南水乡自然山水之美、生态河湖之美、人文水韵之美。

  三、十大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厘清责任,按“一口一策”的原则,对问题排污口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改善断面水质。

  二是开展清除河湖水面垃圾杂物专项行动。强化河湖水面日常保洁巡查,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保持河湖水面清洁。

  三是开展治理河湖岸线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结合河湖“两违三乱四清”专项整治,加大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堆、乱建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是开展排查拆除河湖非法围网管桩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违反河湖管理、渔业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不符合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围网管桩,恢复河湖水域、湿地本来面貌。

  五是开展绿化美化河湖岸线景观专项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总体规划设计河湖沿线区域城市形象与景观,打造河湖岸线林带、绿带、生态带,打造滨河、滨湖公园广场,切实提升城乡环境形象。

  六是开展严厉打击河湖“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按照“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水域环境”原则,严厉打击营运“三无”船舶违章航行、停泊和作业行为,保障船舶正常秩序和通航安全,维护河湖水生态安全。

  七是开展系统整治河湖住家船舶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住家船舶,掌握基本情况,按照“一船一档”建立台账,制定问题清单,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引导住家船主动配合整治行动。

  八是开展船舶码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港区内非法码头整治。到2020年底,全市港口码头的污水纳管或自处理达标率达到100%,从事煤炭、矿石等易起尘货种作业的码头作业区、堆场100%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网。

  九是开展规范提升船舶运行管理专项行动。规范旅游客运船舶船名标志标识,加快淘汰落后老旧船舶,推广使用节能环保旅游客运船舶,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方式。

  十是开展完善河湖岸线基础设施专项行动。高标准构建城市重要河湖水域岸线慢行交通体系,推进河道岸线驳岸生态提升改造,因地制宜、合理布置亲水便民配套设施,改善滨水生态景观环境、优化沿河景观界面。

  四、工作步骤

  三年行动时间上具体分为三个阶段:2020年9月进行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制定方案、明确任务。2020年9月到2021年12月期间全面推进,根据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所有工作于2021年底结束。2022年1到6月进行验收、总结和巩固提升。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宜兴市“美丽河湖”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

关联阅读:
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宜兴市“美丽河湖”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