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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解读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0-10-26 21: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4221 生成日期 2020-10-26 公开日期 2020-10-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法律,程序,市场秩序 分类词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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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解读

  《宜兴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解读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5年7月29日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中首次提出要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各类市场主体开展随机抽查。

  随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连续4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2月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第一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写入党中央文件。同时,国务院提出“五年内,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从单个部门的内部应用拓展到了部门之间的联合应用。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施以来,我市都开展了哪些相关的工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全面推进。2019年1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19年8月17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作出相应的安排部署。2019年底无锡市政府办公室也发布了《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了专门的方案,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与营商环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

  根据国务院《意见》要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了牵头作用,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这项工作,积极牵头推进《意见》部署的各项工作。按照上级安排,我局已顺利对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工作平台,为相关部门建立了账号,并对系统操作进行了指导,初步实现了“一单两库”的基础建设。截止2020年8月31日,我市在平台上制定抽查事项清单473项,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库1212名,上传检查对象库15.9176万户,制定抽查计划279个,通过平台抽取市场主体6539家作为检查对象,上传涉企信息共4.5327万条。

  三、按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关于监管模式流程方面,有哪些改善或优化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开展监管效率提升行动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部门内部延伸到跨部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宜兴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并正式印发实施。《实施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对于落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优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办法》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3到5年内,市场监管领域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切实解决多头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明显增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实施办法》从平台使用、抽查事项清单管理、“两库”建设、抽查计划制定、抽查检查实施、检查结果公示运用等八个方面,对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执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性要求,目的在于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力量,通过“统一抽取、多部门使用”,达到对市场主体“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做到最大程度的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执法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实施办法》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要全面梳理随机抽查事项,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做到互补性监管和融合性监管。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我市建立了高规格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市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等17个部门作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的实施。领导机制更加权威高效。坚持点面结合,对有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推进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按照各项职责任务分工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宣传配合和督促检查,建立起我市责任明确、高效顺畅、分工细化、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将部门联合抽查向常态化、制度化延伸,进一步提升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