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文明养犬联动机制的建议
索引号 | 014046317/2020-04430 | 生成日期 | 2020-10-30 | 公开日期 | 2020-10-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建议,函,公开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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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建立文明养犬联动机制的建议 |
案别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杜颖、王亮 |
标题 | 关于建立文明养犬联动机制的建议 |
建议内容 | |
承办单位 | 公安局 |
答复内容 |
关于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141号提案的复函 杜颖、王亮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建立文明养犬联动机制”的提案,市政府已交由我局会同城市管理局办理。感谢你们对犬类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指出的犬只管理现状很客观、很有针对性。目前,我市犬只管理中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涉犬只的警情较多。2019年,公安机关接报涉犬警情2392起,比2018年同期增加17%,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其中犬只伤人138起、动物侵扰359起、犬吠扰民347起、交通事故462起、纠纷453起、其他633起。投诉也呈上升趋势。二是犬只登记办证率低。近年来,我局开展年度犬只登记年审3000多只,而面上的饲养犬只数粗略估计有2万只左右,与实际存量有较大差距,未办证的犬只大量存在。另违规饲养禁养犬、烈性犬、大型犬,一户养多犬的现象也十分突出。三是不文明养犬现象突出。遛犬不牵绳放任其随意奔跑、在小区等公共场所放养犬只随意流串、犬只随地大小便犬主不清理、夜间犬吠扰民、犬只攻击行人等现象影响了市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对市容环境影响较大,增加了环卫工作量。 对此,今年以来,在市犬管办的指导下,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主要职能部门立足本职,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具体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媒体进行流动播放规范文明养犬的标语,在宜兴城区各小区内设置规范、文明养犬的墙面宣传牌257块,在遛犬较多的公园内、广场边设置“文明养犬”的宣传牌25块,并联合街道、社区、民间动物保护组织开展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宣传活动18次,不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在公园、广场、社区发放宣传册3000多份,赠送遛犬绳300余根。为今年的犬类管理一站式服务打下了基础,目前已登记年审犬只共3000多条。二是开展日常查处。针对遛犬不牵绳、不清理狗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以“严管重罚,以罚促管”为工作准则,共查处携犬外出不采取相应措施的案件94件,其中启动一般程序立案的69件,均已处罚到位,达到了较好警示作用和社会效果。三是组织联合捕送行动。不定期开展无主流浪犬整治行动,今年共组织安排37次捕捉行动,共查获流浪犬只215条,全部移送至宜兴市犬只留检所进行收容。四是做好便民服务。对外开通市民举报渠道,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处置流浪犬扰民,不规范养犬等投诉。在各大公园广场、沿街景观带设置宠物粪便收纳盒20只(内附垃圾袋和卫生纸),定期更换收纳盒内物资,方便市民在遛犬时及时清理狗粪。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提案的办理工作,在依法开展常态化刚性管理的同时,推行犬类(尤其是宠物狗饲养)的信息化管理,不断改进和加强我们的工作。一是修改《实施办法》,提供法律支撑。重点管理区扩大到东至范蠡大道、南至宜兴高铁站前大道、西至104国道和342省道、北至庆源大道;调整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参照苏州、无锡做法,将中华田园犬列入准养范围。二是推行芯片植入,提高管理效能。推行芯片注射植入方式,与主人身份信息绑定,一次性做到犬只身份信息唯一,结合户口本户号登记及犬管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做到一户一犬、一犬一证工作到位。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犬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13个成员单位及街道、园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合法登记的养犬协会、动物保护组织、各免疫点、犬只留检所等部门将设立举报电话,构建犬类管理网络和服务体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四是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宣传力度。按照国办《意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媒体的文明养犬宣传,联合社区、物业做好养犬户的排查工作,逐家逐家发放预防狂犬病的科普知识及《养犬规定》等宣传资料和文明养犬公约,广泛宣传养犬规范和责任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的自我管理约束和自我保护意识。五是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以捕捉流浪犬只为重点的整治行动,力争“扫清”街头路面流浪犬无主犬。加大公园、广场和街头路面的巡查力度,及时劝阻制止各类不文明的溜犬行为,对屡教不改的违规养主有城管部门依法查处。继续加大无主犬、流浪犬的清理捕捉收容和狂犬捕杀的力度,并对随意放养的犬只按无主犬、流浪犬进行捕捉收容。第一时间处理好群众的举报投诉,既达到社会效果又达到法律效果,进一步规范养犬管理秩序,为建设“幸福宜兴”、“和谐宜兴”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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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 2020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