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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丁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丁蜀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05 10:17:06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4846 生成日期 2020-11-05 公开日期 2020-11-0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丁蜀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分类词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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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镇安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各村(社区),各驻镇职能部门、各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指示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9〕22号)和《无锡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9〕106号)规定、《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各专委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77号)及《宜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宜兴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设置的通知》(宜政办发〔2019〕108号),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丁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关于调整丁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

通      知

 

镇安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各村(社区),各驻镇职能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指示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9〕22号)和《无锡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9〕106号)规定、《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各专委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77号)及《宜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宜兴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设置的通知》(宜政办发〔2019〕108号),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对丁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一、丁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陈雪峰   党委书记

周叔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王  勇   宜兴陶瓷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副  主  任:吴荣芳   镇人大主席

伍震球   镇党委副书记

史成俊   宜兴陶瓷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副镇长    

周  兵   副镇长

曹效平   副镇长

杭海东   副镇长

宋立勤   副镇长

张卓伟   副镇长

毛光云   镇纪委书记

唐振宇   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景宁   镇党委宣传委员

朱明婷   镇党委统战委员

邓华锋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汤杏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丁山派出所所长

孙伟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局长

李忠华   丁山交警中队中队长

沈云东   大浦派出所所长

胡永清   洑东派出所所长

尹志明   丁山消防中队中队长

陶荣平   丁蜀供电所所长

钱亚平   市国土资源局丁蜀分局局长

许俊伟   市水务集团丁蜀分公司总经理

俞文伟   市排水有限公司丁蜀管网所所长

顾军强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丁蜀陆上中队中队长

吴建培   市工程建设监察大队丁蜀中队中队长

周界强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丁蜀监察中队中队长

吴旭军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丁蜀水上中队中队长

张纳新   镇党政办副主任、镇总工会副主席

宋晶波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林宣淇   镇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朱  达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顾跃芳   镇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顾  瑛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天涛   镇农村工作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余国伟   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钱勤峰   镇纪检科科长

李  洁   镇党政办主任助理、宣传科科长

陈  浩   镇建设局副局长、拆迁安置科科长

周永春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社会管理科科长

陈乾荣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环保科科长

张小琴   镇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民政科科长

邓晓杰   镇人武部副部长、矿山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春瑞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助理、招商科科长

储诚亮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助理、旅游科科长

杨华军   镇党政办主任助理兼人大秘书科科长、政协联络科科长、统战科科长

吴  俊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建辉   镇农村工作局农业技术指导科科长

王  华   镇党政办公室文化体育科科长

朱云霄   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科长

陆一鸣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翟燕芬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司法所所长

季华明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副主任

吕玉芳   镇妇联主席

缪建忠   镇信访科科长助理

包利倩   镇团委书记、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科副科长

除以上名单外,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同时为安委会成员,上述人员如有变化,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镇安委会下设17个专门委员会

1.镇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主任:周兵,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丁山交警中队,李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丁山交警中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丁蜀陆上中队、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农村工作局、丁山消防中队、市国土资源局丁蜀分局。

2.镇综合交通运输专委会,主任:伍震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丁蜀陆上中队,顾军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丁蜀陆上中队、丁山交警中队、丁山消防中队。

3.镇建设施工专委会,主任:伍震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林宣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建设局、农村工作局、综合执法局。

4.镇城镇燃气专委会(餐饮燃气除外),主任:伍震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林宣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市水务集团丁蜀分公司。

5.镇油气输送管道专委会,主任:伍震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林宣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经发局环保科、经发局应急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市国土资源局丁蜀分局。

6.镇电力专委会,主任:史成俊,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丁蜀供电所,陶荣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丁蜀供电所、经发局、建设局、农村工作局、社会事业局。

7.镇城镇地下管网专委会,主任:伍震球、张卓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林宣淇、陈乾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发局环保科、综合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丁蜀分局、市排水有限公司丁蜀管网所、丁蜀供电所。

8.镇工贸企业专委会,主任:王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应急办,吴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经发局、综合执法局、经发局应急办、市市场监管局丁蜀分局、各派出所。

9.镇石油化工专委会,主任:王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应急办,吴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经发局、经发局应急办、经发局环保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丁蜀陆上中队、丁山交警中队、各派出所。

10.镇特种设备专委会,主任:王勇,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孙伟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建设局、综合执法局、社会事业局、经发局应急办、经发局服务业科、丁山消防中队。

11.镇校园安全专委会,主任:宋立勤,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顾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经发局应急办、经发局环保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消防办、丁山消防中队,各派出所。

12.镇民政福利单位专委会,主任:宋立勤,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民政科,张小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民政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消防办、丁山消防中队。

13.镇矿山资源专委会,主任:周兵,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山资源管理办公室,邓晓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矿山资源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局、建设局、经发局应急办、经发局环保科、各派出所、市国土资源局丁蜀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

14.镇农业农村专委会,主任:曹效平,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局,李天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农村工作局、经发局应急办、综合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丁蜀分局、丁山消防中队。

15.镇商贸(成品油)旅游、餐饮燃气专委会,主任:杭海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服务业科,储诚亮、陆一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经发局服务业科、经发局旅游科、经发局应急办、消防办、丁山消防中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

16.镇宗教场所专委会,主任:伍震球、朱明婷,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人大政协统战科,杨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党政办人大政协统战科、综合执法局、消防办、丁山消防中队。

17.镇文化体育专委会,主任:黄景宁,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文化体育科,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党政办文化体育科、消防办、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丁蜀分局、各派出所。

上述人员如有变化,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三、专委会工作职责

    1.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委会专门办事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本专委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2.负责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本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生产与本部门本行业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和制度创新,坚决防范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各专委会办公室定期向镇政府安委办报送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镇政府安委会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较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组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及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和主要工作措施等。

5.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和镇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达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马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助理。

 

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