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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推动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实施办法
来源:宜兴市信访局 时间:2020-11-12 16:12:51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5052 生成日期 2020-11-12 公开日期 2020-11-19
文件编号 宜信发(2020)2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信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机关,信访,行政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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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

  为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信访局、省、无锡市信访局关于“最多访一次”工作要求,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把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推进全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无锡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宜兴市推动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规范标准,以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目标,努力把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江苏省信访局《群众来信办理工作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规范》《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规范》《“人民满意窗口”创建规范》《复查复核工作规范》等“六个规范”为标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原则,对初信初访事项及时准确甄别,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坚持马上办、简易办、规范办、就地办、提质办。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推进原则。全市统筹推进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园区、街道)和市各部门同步推进,信、访、网全部纳入,实现良性互动。对群众通过信、访、网等渠道初次提出的求决、申诉类信访事项(不含匿名),落实首办负责制,缩短受理办理时间,精简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努力实现群众信访“最多访一次”。

  (二)创新创优原则。依托全面升级后的阳光信访无锡众联系统,纵深推进“一张网、不见面、就近办、一次办、办满意”的网上信访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强化数据应用,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录入,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一次性把群众诉求弄清楚、一次性把矛盾症结找准确、一次性把政策法规用到位、一次性把解决方案定合理、一次性把诉求请求办满意”。

  (三)协同配合原则。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窗口登记核实、后方高效办理、信访部门保障”综合服务机制,按照“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时限最短、环节最少、服务最好”的原则,由市信访局和镇(园区、街道)、各单位信访机构牵头交办,有权处理部门协同配合,打通内部“毛细血管”,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主要措施

  以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试行)》(国信发〔2016〕8号)、《国家信访局关于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办法(试行)》(国信办发〔2019〕6号)文件为依据,严格落实《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关于大力推行让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工作的意见》(苏政信〔2019〕53号)、《无锡市推动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实施办法》(锡信发〔2020〕16号),坚持马上办、简易办、规范办、就地办、提质办“五办”工作要求,优化受理办理流程,加快办理处理速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马上办。坚持首接首办、即接即办,对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遵循依法合规、简便务实、灵活高效的原则,当日落实有权处理机关,当日予以转交办,信访部门首接首办人员要告知信访人有效联系方式,同时提醒相关单位及时通过短信、网络、电话等方式主动联系信访人。让信访人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度,随时感受到信访部门在推动矛盾化解、责任主体单位在主动解决问题上的态度、力度和温度。

  2、简易办。根据《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除信访人要求出具纸质受理告知书的,可以通过口头、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告知信访人,答复情况及时录入阳光信访无锡众联系统。

  3、规范办。对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初次信初访事项,由信访部门初步分类,对初步判断适用简易办理程序的初信初访事项,出具办理意见并录入阳光信访无锡众联系统转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甄别后,对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信访件转至本单位相应部门,不适用的则按一般信访程序办理。

  4、就地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到市级信访部门初次反映属于市级机关或所属镇(园区、街道)有权直接处理的信访事项,由市信访局相关业务科室首接首办,并会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或所属镇(园区、街道)经办人员全过程跟踪办理情况。各级经办人员要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真实诉求,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要适时告知信访人。

  5、提质办。实行简易程序办理的信访事项,有权处理机关要严格落实定领导责任、定经办责任、定跟踪责任流程,做到调查、处理、化解、反馈、回访全流程记录。要通过党政领导接访、调度部门会办、三方调解会商(信访人、信访部门、有权处理机关)等多种方式,保证每一件简易程序办理事项都能达到群众诉求一次听清、首问负责一次办清、单位责任一次定清、政策法规一次讲清、办理意见一次说清、矛盾问题一次化清,最大限度地实现让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行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努力将信访问题化早、化小、化解在基层,增强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在建机制、抓落实、出实效上下功夫,落实首办责任制、按时办结制、及时告知制、一次息访制,全力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控减信访“增量”。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把推动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纳入全市信访工作考核。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齐配强信访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队伍,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力量,要加强接待场所“人民满意窗口”星级建设,打造全科受理、访调一体、集成联办、一站化解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保障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工作深入推进。

  (四)加强培训宣传。市信访局将把信访事项“最多访一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在智能操作、业务规范、协调配合、答复告知等方面加强指导,确保接得住、办得好,一口清、一条龙服务。要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最多访一次”工作成效,引导群众和有权处理机关更加认可信访事项简易办理流程,努力为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访一次”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