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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宜兴市企业引进(培育)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1-17 10:01: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陶都英才”工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发〔2018〕46号)、《关于“陶都英才”政策的若干补充意见》宜发〔2020〕48号、《关于印发<宜兴市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2020〕63号)和《关于印发<宜兴市高技能高职称人才引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2020〕7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对企业引进和培育的人才给予奖励,现就2020年度宜兴市企业引进(培育)人才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引才奖励

  1、2018年1月1日以后从市外全职引进的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的本市企业。企业引进的人才应为首次来本市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2、2018年1月1日以后从市外全职引进紧缺型高技能人才的本市企业。企业引进的人才应为首次来本市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3、2018年1月1日以后从市外全职引进紧缺型副高及以上职称专技人才的本市企业。企业引进的人才应为首次来本市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二)育才奖励

  企业培育的人才应在2019年度获得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在本单位(集团)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一)引才奖励

  1、对每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的奖励;

  2、对每引进1名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企业5000元、8000元、1万元的奖励;

  3、对每引进1名具有副高职称、正高职称的专技人才,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的奖励;

  (二)培育奖励

  1、对每培育1名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的奖励;

  2、对每培育1名取得副高职称、正高职称的专技人才,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宜兴市人才引进(培育)奖励申请表》(附件1);

  2、《宜兴市人才引进(培育)奖励申请花名册》(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4、劳动合同;

  5、社保、个税缴纳证明;

  6、企业发放工资清单(银行打款记录)。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在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上进行注册填报操作,平台地址:http://www.yixing.gov.cn/rsj/,相关部门协同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单位所属镇(园区、街道)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的部门盖章,提交至市人社局;

  2、市人社局制订补贴建议方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定;

  3、商定通过后,补贴发放名单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2020年11月17日-11月30日。

  以上引育奖励人才均为紧缺专业目录人才(详见附件3),博士不受限制。文件中的大中专、本科生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申报。

  联系地址:

  学历人才咨询:

  宜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号5号楼303、307),联系电话:0510-87986259、87980773。

  技能人才咨询:

  宜兴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号3号楼305),联系电话:0510-87981920。

  专技人才咨询:宜兴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号6号楼305),联系电话:0510-87986257。

  附件:宜兴市人才引进(培育)奖励申请表、宜兴市人才引进(培育)奖励申请花名册、2020年宜兴市紧缺人才目录表(工种、专业、职称).doc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