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乡土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转发附后,同时根据苏人社办函(2020)98号及锡人社函(2020)137号文精神,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陶艺类申报人员材料于2020.11.25日前统一报丁蜀镇政府组织人事科初审,经市人社局复审后送无锡人社局(晋升副高者需按《无锡市陶瓷艺术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办法》(锡人社职(2020)22号)规定通过相应级别的技艺考核)。
2、其他类申报人员材料于2020.11.25日前经属地镇政府初审盖章后送市人社局就业科(人社局三号楼303室,电话8798374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12
附件:
1、苏职称〔2020〕36号印发《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及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