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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杨巷镇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杨巷镇  发布时间:2020-11-20 14:54:40   [ ]   浏览次数:

  一、园区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宜兴市杨巷镇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

  2、规划范围:以采矿区为依托,分A、B两个区域,规划总面积4710亩。其中A区主体为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安乐村委,南至安乐桥头村,西至西溪河,北至安乐村埝兴自然村,规划面积3161亩;B区主体为江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芳东村姚塔路,南至西溪村村道,西至戈潘线,北至东马村,规划面积1549亩。

  3、产业定位:水泥熟料及配套粉磨、新型建材、同时配套建设科技创新研发、生产性服务业等。

  二、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宜兴市杨巷镇绿色建材产业园(以下简称“绿建园”)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预测值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绿建园废气增量及污染物浓度叠加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放的工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绿建园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厂区内绿化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接管至建邦官林污水处理厂。在建邦官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以正常接纳绿建园废水,其尾水排放对纳污河流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区域环境噪声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区域开发不会降低声环境质量功能。

  4、土壤环境:规划实施过程中,需特别关注园区开发建设活动对区内及周边基本农田的影响。通过采取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强化日常生产作业管理,工业项目、交通设施等的建设对区域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在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情况下,绿建园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防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结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绿建园能源结构;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强化工业废气治理,逐步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严格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区域建筑施工、交通扬尘整治。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强化入区项目源头管理,确保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强化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完善绿建园雨、污管网建设,完善废水接管口和排放口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区域污水管网全覆盖、排水用户全接管”。加强企业内部废水管理,从废水预处理、建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和排放体系两个方面强化企业内部环境管理能力。严格企业废水排口设置,确保达标接管。提升工业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提倡企业开展废水综合利用和节水工作,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合理布局高噪声企业及设备的位置。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相应的隔声、吸声和消声等减缓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完善绿建园内部道路网,加强园区内及周边交通噪声防治与管理。

  4、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污染源监管,防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5、固体废物处置减缓措施

  源头控制实现废物减量化,加强固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安全处置等过程中的管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宜兴市杨巷镇绿色建材产业园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能够满足绿建园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宜兴市杨巷镇绿色建材产业园依据本次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如下网址查看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k6ewqZhw5TMxnYkAxI18A,提取码:5zn6。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包括绿建园规划范围内和周边的公众及单位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如下网址下载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DfjDS9nm8ZznD1aoyb9aA,提取码:gx7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九、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科

  联系电话:0510-87270033

  2、规划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xubing@njua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