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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㳇镇湖张路沿线驳岸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来源:湖㳇镇  发布时间:2020-11-23 15:28:25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㳇镇湖张路沿线驳岸工程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湖㳇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湖㳇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22.8万元

2.5计划工期:10

2.6招标范围: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条件:

3.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5.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123日至 2020年1125上午8:00-10:30,下午1:30-4: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宜兴市沧浦路56号三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在报名时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1127900分,地点为宜兴市湖镇人民政府3号楼2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装袋即可)

5.3.1符合性检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8、安全生产许可证;9、《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10、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05月-2020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11、投标保证金。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审计结束前支付比例不得超过40%,审计结束后第二周年支付审定价的30%,审计结束后第三周年支付审定价的30%。

7.其它:

7.1 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联系时间及方式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湖镇人民政府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01123日至2020112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湖㳇镇建设局

地  址:宜兴市湖㳇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沧浦路56号

系 人:  宗工    

电  话:17218801283

 

2020年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