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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全市“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电气、仪表专项检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0-11-24 10:53:2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5266 生成日期 2020-11-24 公开日期 2020-11-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机关,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 分类词 文秘工作,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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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宜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自2020年8月至12月,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重点一重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电气、仪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分企业自查自纠和宜兴市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专项检查两个环节。

  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控,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宜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自2020年8月至12月,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电气、仪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分企业自查自纠和宜兴市应急管理局聘请专家专项检查两个环节。

   重点检查内容有:现场抽查员工是否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控制指标及所在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现场检查仪表指示值是否与操作规程一致,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指标运行情况等。

  经查,主要存在以下共性问题:1、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缺少日常维护保养记录;2、企业未按照Hazop(危险可操作性分析)报告的要求整改到位;3、企业操作人员对DCS(自动化)系统操作不熟练;4、UPS电源未定期做充放电测试记录等。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分类处置:1、对于涉及现场设施设备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改;2、对于检查中发现电气、仪表维修检测无记录,自动化控制未能正常适用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结合企业Hazop报告,开展自查自纠和进行专项检查,使全市“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电气、仪表、自动化设备控制符合要求,确保自动化仪表、阀门正常适用,实现企业安全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