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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0-12-23 14:25:0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5674 生成日期 2020-12-23 公开日期 2020-12-23
文件编号 宜政办发〔2020〕90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文件,通知,行政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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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20〕9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20〕90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域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区域、目标和内容

  (一)整治区域

  本次整治范围为宜兴市全域。

  (二)整治目标

  从抓好源头管理、规范作业服务、强化处置监管、查处非法行为等方面入手,逐步健全以“政府主导、依法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运作、资源利用”为目标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机制。

  1、督促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的源头管理,逐步实现餐厨废弃物源头分类。

  2、规范餐厨废弃物收处单位收运作业服务行为,确保餐厨废弃物收运及时、规范、卫生、整洁、安全。

  3、组织开展专项考核,建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和餐废油脂专业化收运、处置的特许经营许可制度,强化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的监管。

  4、查处非法处置餐厨废弃物行为,严厉打击利用餐厨废弃物养殖畜禽和提炼地沟油等非法行为,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

  (三)整治内容

  1、整治餐厨废弃物产生源头。督促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保持收集容器清洁、完好,并放置于指定地点;与取得餐厨废弃物经营许可的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按照环保要求督促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自建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确保生产生活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达到接管标准或达标排放,对自己没有能力进行维护的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业维护。

  2、整治餐厨废弃物收运环节。督促取得经营许可的收运单位合理配置收运车辆,利用监管平台及日常检查等方式,严格要求做到及时收集、密闭运输、整洁作业、规范服务。

  3、查处餐厨废弃物的违法处置行为。严厉查处随意倾倒、买卖餐厨废弃物等现象,全面取缔非法收运、处置和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喂养畜禽等行为。

  二、整治依据和对象

  (一)整治依据

  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整治对象

  此次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以大、中、小型餐饮业、火锅店、连锁性餐饮店、小饭店、“农家乐”和部队、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提供餐饮服务和集中供餐点为主要对象,重点整治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制度建立和执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建设、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和非法买卖等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3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和餐厨废弃物整顿内容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确定相关负责人、联系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召开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动员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部署对集中供餐单位或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排查统计(附件1),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宜城街道全域相关对象的排查统计,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环科园、开发区全域相关对象的排查统计,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其他镇、街道全域相关对象的排查统计)

  (二)签订协议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5月31日)

  各责任单位会同光大环保餐厨处理(宜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协议签订小组,按照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协议签订分工(附件2),发挥优势,全面发放餐厨废弃物管理宣传册和告知书,督促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

  各责任单位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个人随意倾倒、私拉乱运、非法买卖餐厨废弃物和使用餐厨废弃物制造地沟油、喂养畜禽及不配合统一收运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的个人和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7月1日以后,长期坚持)

  各责任单位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构建以“回访”和“监管”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管理机制,有重点、有计划的对已整治的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定期复查与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餐厨废弃物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出现反弹,努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指导和开展文明用餐宣传,鼓励以餐后打包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引导群众正确消费。

  (二)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办理禁入区域收运车辆准入手续,依法查处各种无证无照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以及生产经营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行为。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餐厨废弃物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职查处非法从事运输餐厨废弃物的经营行为。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经营、非法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会同属地镇(园区、街道)督促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与光大环保餐厨处理(宜兴)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畜禽饲养场实施规范化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行为。

  (六)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取得经营许可的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建设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环节的监管,配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违规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行为的查处;会同属地镇(园区、街道)督促各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与光大环保餐厨处理(宜兴)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负责对光大环保餐厨处理(宜兴)有限公司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的全程监管考核等工作。

  (七)宜兴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八)市商务局: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餐饮行业管理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对全市商业广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商业广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商业广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归集非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人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体系进行管理。

  (十)市工业与信息化局:督促工业企业食堂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工业企业食堂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一)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所有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管,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学校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全市大中型宾馆酒店的监管,督促大中型宾馆酒店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大中型宾馆酒店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三)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养老机构食堂的监管,督促各养老机构食堂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养老机构食堂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食堂的监管,督促各医疗机构食堂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医疗机构食堂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五)属地镇(园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加强本辖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成立餐厨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属地各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与光大环保餐厨处理(宜兴)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工作,开展属地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五、组织领导

  成立宜兴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宜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钟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委书记毛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徐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及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

  属地镇(园区、街道)成立餐厨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涉及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任务面广量大,有部分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还不愿意交由政府集中处理。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成员单位务必要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务求取得实效。

  (二)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成员单位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和《告市民书》等多种形式,向市民、特别是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宜兴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让全社会了解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增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及从业者的守法意识、环保意识,建立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在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出现问题的企业和单位,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公布在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行动中查办的案件,曝光违法行为,宣传整治成果,营造良好的共治氛围,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

  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成员单位要在联勤联动、综合执法的基础上,坚持集中整治与落实长效相结合,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来抓,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经验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不断健全餐厨废弃物长效管理体制和机制。

  (四)严格工作要求,强化督查考核

  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整个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指导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条块的管理;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要定期组织开展好属地镇(园区、街道)的考核,督促其加强管理;属地镇(园区、街道)要对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媒体曝光、限期整改。

  (五)规范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动态

  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成员单位于2020年12月末前报送宜兴市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排查登记表(附件1)、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协议签订工作分工表(附件2)、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附件3)。

  为全面掌握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请各责任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餐厨废弃物整治工作动态情况,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汤俊花,联系电话:80718880。

  附件:1.宜兴市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排查登记表

  2.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协议签订分工表

  3.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联络表

关联阅读:
1 、关于《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