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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公用事业局    日期:2020-12-25 11:10:14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0-05697 生成日期 2020-12-25 公开日期 2020-12-2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公用事业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公用事业,环卫,环境安全 分类词 城乡建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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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域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整治目标

       从抓好源头管理、规范作业服务、强化处置监管、查处非法行为等方面入手,逐步健全以“政府主导、依法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运作、资源利用”为目标的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机制。

       二、方案整治内容

       1、整治餐厨废弃物产生源头;2、整治餐厨废弃物收运环节;3、查处餐厨废弃物的违法处置行为。

       三、方案整治依据和对象

       (一)整治依据

       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服务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整治对象

       此次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以大、中、小型餐饮业、火锅店、连锁性餐饮店、小饭店、“农家乐”和部队、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提供餐饮服务和集中供餐点为主要对象,重点整治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制度建立和执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设施建设、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和非法买卖等情况。

       四、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3月31日)

       按照各自职责和餐厨废弃物整顿内容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任务,全面宣传发动,对集中供餐单位或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排查统计,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签订协议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5月31日)

       组成协议签订小组,按照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协议签订分工,发挥优势,全面发放餐厨废弃物管理宣传册和告知书,督促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

       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个人随意倾倒、私拉乱运、非法买卖餐厨废弃物和使用餐厨废弃物制造地沟油、喂养畜禽及不配合统一收运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的个人和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1年7月1日以后,长期坚持)

       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构建以“回访”和“监管”为主要内容的长效管理机制,有重点、有计划的对已整治的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定期复查与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出现反弹,努力巩固整治成果。

       五、方案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指导和开展文明用餐宣传,鼓励以餐后打包等方式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引导群众正确消费。

       (二)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办理禁入区域收运车辆准入手续,依法查处各种无证无照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以及生产经营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行为。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餐厨废弃物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职查处非法从事运输餐厨废弃物的经营行为。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经营、非法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会同属地镇(园区、街道)督促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与光大环保餐厨处理(宜兴)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对畜禽饲养场实施规范化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行为。

       (六)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取得经营许可的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建设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环节的监管,配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违规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行为的查处;会同属地镇(园区、街道)督促各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与光大环保餐厨处理(宜兴)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负责对光大环保餐厨处理(宜兴)有限公司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的全程监管考核等工作。

       (七)宜兴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八)市商务局: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督促餐饮行业管理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对全市商业广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商业广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商业广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归集非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人的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信用体系进行管理。

       (十)市工业与信息化局:督促工业企业食堂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工业企业食堂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一)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所有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管,督促各学校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学校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全市大中型宾馆酒店的监管,督促大中型宾馆酒店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大中型宾馆酒店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三)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养老机构食堂的监管,督促各养老机构食堂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养老机构食堂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医疗机构食堂的监管,督促各医疗机构食堂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措施,并指导监督各医疗机构食堂严格履行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

       (十五)属地镇(园区、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牵头加强本辖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成立餐厨废弃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属地各集中供餐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与光大环保餐厨处理(宜兴)有限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工作,开展属地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六、方案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三要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四要严格工作要求,强化督查考核;五要规范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动态。

 关联阅读:《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关联阅读:
1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