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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冬季混合蒸汽销售价格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0-12-28 13:52:45 浏览次数: 字号:[ ]

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上调冬季燃气供热价格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关于完善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宜发改价〔2020〕159号)有关规定,结合你公司与中石油、中石化签订的冬季天然气购销合同的相关约定,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冬季混合蒸汽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考虑你公司采购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在确保供应,执行调价政策,适当补偿成本的原则下,采取合理疏导价格,实施与上游同步同频阶段性加价措施,由你公司与下游用户合理分担增加的购气成本,从而确定今冬明春我市蒸汽(混合热力)季节性销售价格上调6元/吨,即按203元/吨执行。

  执行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4月19日。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