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0029 | 生成日期 | 2021-01-05 | 公开日期 | 2021-01-05 |
文件编号 | 宜政办发〔2020〕9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文件,通知,应急管理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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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宜政办发〔2020〕9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20〕9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189号)、《转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苏灾险普办函 〔2020〕3号)和无锡市《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讨论稿)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我市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工作,摸清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我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明确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根据我市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灾害风险要素,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三、认真落实普查工作要求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四、强化普查工作组织实施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同时作为首次普查,缺乏工作基础和成熟经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我市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把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市级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宜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统筹调度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统筹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参与普查的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普查。要成立由各部门参与、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单位支撑的工作专班,实体化推进普查日常工作。各参与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和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落实普查经费。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市级保障为主,财政部门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和动员广大普查对象自觉配合、积极参与普查工作,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宜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宜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何晓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蒋 磊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国强 市应急局局长
史富君 市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殷其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吴自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廖忠祥 市科技局副局长
葛 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国枫 市民宗局副局长
张全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单奇华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委委员、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 玮 宜兴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亚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毛 俊 市公用事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曹 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兼)
卢 刚 市水利局副局长、市应急局副局长(兼)
解 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许伯诚 市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永伟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应和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刘育峰 市应急局副局长
周志高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环科园分局分局长(兼)
江沁心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周章洪 市气象局副局长
赵 青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宜兴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刘育峰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