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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张渚镇2021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张渚镇  发布时间:2021-01-07 15:25:41   [ ]   浏览次数:

宜兴市张渚镇2021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张渚镇2021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人为宜兴市张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镇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张渚镇;

2.2工程规模:总共约610万元,包括省庄水库上游涧沟整治工程估算约260万元,省庄水库上游涧沟整治工程估算约350万元;

2.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总勘察设计费用限额为18.3万元,最高限价费率3%。本招标项目实际的勘察设计费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勘察设计费费率×实施项目工程的施工招标预算价之和计算得出;

2.4服务期:(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前期咨询工作,立项完成后10天内(视工程实际情况)提供招标图纸设计文件;(2)视工程招标情况,1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2.6招标范围和内容:省庄水库上游涧沟整治工程、省庄水库上游涧沟整治工程的勘察设计。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其他零星工程设计参照中标费率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同时具备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或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7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1标段的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邮箱及传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江苏省省外备案表。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2日 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15时 00 分,地点为宜兴市张渚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招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 2020 年8月至 2020年12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开标会,则不需提供)(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完成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在工程竣工后的当年年底,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50%,竣工验收后的第二年年底,发包人结清剩余勘察设计费,不留尾款。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张渚镇人民政府网、宜兴市水利局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2日 ,本公告为第1 次发布公告。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张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张渚镇人民北路地    址:环科园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605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庄工               联 系 人:夏女士

电    话:                  电    话:188615971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1月7日

 

 

 

 

 

附件:评标办法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分,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主要评分项目:

(一)商务报价         88分

(二)投标人综合实力  8分

(三)项目组人员资格和能力   4分

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或投标费率)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或投标费率)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或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值和二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或投标费率)算术平均值A。

投标报价(或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比基准值每上浮1%或下浮1%均扣0.6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投标人综合实力  8分

1、投标人资信等级 6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②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③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18001或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获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3分,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提供,无原件不得分。

2、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2分

投标人2016年1月以来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类似工程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单项工程造价6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费16万元以上的合同)的水利设计项目,且已通过技术验收(或试运行验收)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人上述工程设计经历应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考虑。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提供,无原件不得分。

(三)项目组人员资格和能力  4分

1、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1分

(1)项目负责人职称  1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得 1 分,其它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相关项目设计经验(1分)

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中,2016年1月以来担任过类似本工程或其他大型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专业负责人的,每名得0.5分,最高得1分。

备注:专业负责人的经历应提供业主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签名盖章,否则不予考虑。人员的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应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考虑。各专业负责人均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且均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所负责专业相对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水利部或建设部)。复印件做到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时提供,无原件不得分。

2、项目组人员资格和能力(不包括项目负责人)  2  分

项目组成员至少配备6人,项目组成员为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的,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以上(二)、(三)二项业绩、职称证书及所有证明材料在开标时要查看原件或文件,无原件或文件的不得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其中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原件(若合同未体现具体项目内容、设计负责人等要素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供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含固定电话)。所提供原件只需单独装袋,密封与否不作要求,所提供原件的有效性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确认。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各部分报价均以费率的形式报价。

6、汇总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结果,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7、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8、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