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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宜兴精诚口腔门诊部等单位为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1-08 08:59:2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宜医保发〔2019〕24号)和《关于开展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择优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市医保、卫健、市场监管部门评审小组对申请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现场勘查、评分、审核和网上公示,决定同意下列12家单位为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宜兴新城花园店

  江苏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宜兴东方明珠店

  宜兴市知闲坊大药房有限公司

  宜兴市同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官林分公司

  宜兴市海灵恒昌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

  宜兴丁山安兴大药房有限公司

  宜兴市天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竺西药店

  宜兴市天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潜洛药店

  宜兴精诚口腔门诊部

  宜兴城南口腔门诊部

  宜兴千草堂中医诊所

  宜兴市德康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宜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