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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核定主营资质的通知

时间:2021-01-12 10:29:20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宜兴市建筑业企业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宜兴市建筑业企业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和《关于2020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要求,建筑业企业信用分(不含市政、照明)中的主营资质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的为准,其中外市企业按《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中登记的企业主营资质为准。现因《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管理办法》已经废止,为保障企业权益,现就建筑业企业主营资质核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宜兴市建筑、市政、照明企业2019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名单外的本市建筑业企业、新入库的外市建筑业企业以及只办理过单项登记核验的外市建筑业企业,主营资质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

2、办理过年度登记核验的外市建筑业企业不需核定,仍按《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中登记的企业主营资质为准。

3、核定主营资质,请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填报《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核定后,由企业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中“基本信息”的“信用管理手册等相关材料”,并随时查看核对“信用分查看”中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4、2021年度新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发布后,按新规定执行,本通知自动失效。

5、联系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510-8797641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0-87951729。

 

附件:《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2021年度)

 

 

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2日     

 

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