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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待遇优化

病种增至26个 补助标准提高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1-01-20 08:53:0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0227 生成日期 2021-01-20 公开日期 2021-01-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疗,疾病,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卫生,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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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自今年起,宜兴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实施无锡地区统一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宜兴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的病种增加至26个,补助标准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自今年起,宜兴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实施无锡地区统一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宜兴市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的病种增加至26个,补助标准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根据此次政策调整,我市职工医保门慢病种从原来的22个,扩充为26个。其中调出了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类疾病3个病种,另外新增恶性肿瘤、肺结核(活动期)、心肌病(扩张型、肥厚型)、风湿性心脏病、癫痫、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亢进(原发性)等7个病种。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正处于无锡市相关医保政策的统筹过渡期,因此,原门诊慢性病待遇保障的病种暂不作减少。也就是说,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类疾病登记人员暂时仍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而患恶性肿瘤的参保人员过渡期内仍享受原门特补助待遇,待无锡市统一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时将同步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患有慢性病种的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可以享受相应的保障。政策调整后,对慢性病种患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用完后,在职人员个人自付满500元以上部分,由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7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满300元以上部分,由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5%。在职和退休人员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500元、4000元,比调整前分别提高了500元、1000元。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最多可申请2个病种,申请鉴定确认2个病种的补助标准增加1000元。

  符合我市职工医保慢性病门诊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带近一年来与该病种有关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关医疗检查诊断报告以及社保卡、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与病种相对应的二级及以上鉴定医院医保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找指定鉴定医生填写《宜兴市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申请表》,经医生鉴定通过后即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补助待遇。需要提醒的是,慢性病补助不与门诊统筹和特殊病种门诊待遇叠加享受,相关补助待遇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