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芳桥街道招聘经开区交警中队铁骑队员及内勤公告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0301 | 生成日期 | 2021-01-25 | 公开日期 | 2021-01-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芳桥街道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劳动就业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考核,就业,招聘 | 分类词 | 人事,劳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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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2021年芳桥街道招聘经开区交警中队铁骑队员及内勤公告 |
因工作需要,芳桥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开区交警中队铁骑队员和内勤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选,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岗位需求
1.岗位①:交警中队铁骑队员6名,限男性,主要协助开展交通管理、车辆盘查、街面巡逻,交通秩序维护等警务辅助工作。
2.岗位②:交通内勤2名,性别不限,主要负责窗口服务、资料整理、沟通协调、信息上报等警务辅助工作。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交警执勤工作,严守工作秘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体能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3.具有宜兴市户籍,退伍军人可不受户籍限制;
4.学历和专业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其它要求:
(1)岗位①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持有满1年以上的E型驾驶证,能够熟练驾驶摩托车;
(2)岗位②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2月5日 (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芳桥街道党政办公室(三),联系电话:87580028。
4.报名材料: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获得国(境)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芳桥街道招聘交警铁骑队员及内勤报名登记表》(附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2.岗位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分别为:
1.体能测试
岗位①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
岗位②测试项目为800米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直接淘汰。
2.专业技能测试
岗位①体能测试后直接举行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摩托车驾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直接淘汰。
3.笔试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计算出总成绩。身份为退伍军人的,在计算总成绩的基础上额外加1分;政治面貌为党员的,在计算总成绩的基础上额外加1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按累计加分计算。
5.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3)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五、相关待遇
按照“按劳、按责取酬,考核分配”的原则,由经开区交警中队单独制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全年待遇按照经开区交警中队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六、本公告由芳桥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芳桥街道招聘交警铁骑队员及内勤报名登记表
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5日
1.附件1:2020年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