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无锡市惠科树脂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1-02-07 16:39:5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0588 生成日期 2021-02-07 公开日期 2021-02-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统计,管理,执法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制度,我局邵蟾、金国锋两名执法人员在对太华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无锡市惠科树脂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太华镇胥锦村的国有土地建造厂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6541平方米土地(东至厂区、南至道路、西至厂区、北至厂区);2.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制度,我局邵蟾、金国锋两名执法人员在对太华镇随机督察巡查过程中发现,无锡市惠科树脂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位于太华镇胥锦村的国有土地建造厂房。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6541平方米土地(东至厂区、南至道路、西至厂区、北至厂区);2.对非法占用的符合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6541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罚款计人民币327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