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罚〔2021〕1号)
来源: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时间:2021-02-08 16:41:1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0615 生成日期 2021-02-08 公开日期 2021-02-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水利、水务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水务,市场秩序,安全生产 分类词 水利,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公罚〔2021〕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江苏君达建设有限公司 宜公罚〔2021〕1号 《无锡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 损坏供水设施 《无锡市供水条例》第五十五条 3.000000 2021-02-05 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