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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全力侦办环境污染案件
来源:宜兴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1-02-18 1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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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0667 | 生成日期 | 2021-02-18 | 公开日期 | 2021-02-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污染,企业,污染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环保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为全力保障我市冬季水环境质量,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于近期连续开展了多次武宜运河沿线企业专项排查。专项排查中发现绝大数企业重点涉水企业均能正常运行水污染物治理设施,纳管废水达标排放。 |
为全力保障我市冬季水环境质量,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于近期连续开展了多次武宜运河沿线企业专项排查。专项排查中发现绝大数企业重点涉水企业均能正常运行水污染物治理设施,纳管废水达标排放。但在对武宜运河支流跃进河进行排查时发现有少量红褐色废水从雨水管道中流入跃进河,执法人员立即沿该雨水排放口向来水方向进行排查,最终发现该红褐色水来源于宜兴经济开发区永安西路南侧的创业园内的宜兴俞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随后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勘查并对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最终查明宜兴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该单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于12月初对该单位两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对单位的其他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已下发停产整治决定,并对该企业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立案处罚。
此案件的快速查明及办理,高度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作用,有效保障了我市的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