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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1-02-22 09: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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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0737 | 生成日期 | 2021-02-22 | 公开日期 | 2021-02-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工程,房地,行政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关于江苏华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告 |
经查明,江苏华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官林镇鸿翔路17号开工建设车间一(排架1层,局部框架3层)、车间二(排架1层)、门卫(框架1层)各1幢,建筑面积为8570平方米,造价522.77万元,该建设工程目前已完工,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五条的规定,处以江苏华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项目负责人胡锡群处以三千元的行政处罚。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