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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1-02-22 09:30:2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0737 生成日期 2021-02-22 公开日期 2021-02-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工程,房地,行政 分类词 城乡建设,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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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江苏华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告

  经查明,江苏华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宜兴市官林镇鸿翔路17号开工建设车间一(排架1层,局部框架3层)、车间二(排架1层)、门卫(框架1层)各1幢,建筑面积为8570平方米,造价522.77万元,该建设工程目前已完工,其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五条的规定,处以江苏华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项目负责人胡锡群处以三千元的行政处罚。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