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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关停化工企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1-03-02 09:37:00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0836 生成日期 2021-03-02 公开日期 2021-03-02
文件编号 宜政办发〔202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工业、交通 主题(二) 化工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化工,整顿,企业 分类词 工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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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按照《宜兴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宜办发〔2019〕70号),以及2019年11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宜政纪〔2019〕10号)和2019年11月30日市委常委会纪要(宜常字〔2019〕30号)有关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2020年全市“减化”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共有111家化工生产企业通过市级关停验收,另有2家环氧乙烷销售和使用企业实现关停,合计关停113家。现将关停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宜兴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宜办发〔2019〕70号),以及2019年11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宜政纪〔2019〕10号)和2019年11月30日市委常委会纪要(宜常字〔2019〕30号)有关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2020年全市“减化”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共有111家化工生产企业通过市级关停验收,另有2家环氧乙烷销售和使用企业实现关停,合计关停113家。现将关停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

  各相关镇(园区、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及时兑现落实企业的奖补资金;针对“去功能化”企业,要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措施,确保3月底前全部到位;同时,要切实加强已关停企业的“回头看”,严格落实后续监管措施,确保所有企业“关严关实”,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所有转流通经营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部分关停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转产转型企业备案审批手续齐全,尽最大可能消除企业安全环保风险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环保达标、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附件1:2020年度全市通过关停验收的化工生产企业名单

  附件2:2020年度全市通过关停验收的涉环氧乙烷销售和使用企业名单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6日    

  宜政办发[2021]8号 附表1:2020年度全市通过关停验收的化工生产企业名单.xls

  宜政办发[2021]8号 附表2:2020年度全市通过关停验收的涉环氧乙烷非化工生产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