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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宜兴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3-09 16:10:11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1年宜兴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步入了重大转型期,全市各级牢固树立“乡村振兴就是宜兴振兴”理念,创新思路,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呈现趋优向好态势。2020年,全市农业园区化比重、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率等重要指标均处全省领先地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2430元,同比增长6.6%,城乡居民收入比优化至1.884:1;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荣获全省第一等次;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获全国典型地区通报表扬;张渚镇省庄村成功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宜兴(红茶)被评为江苏省首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全市“三农”工作蓬勃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1年是“十四五”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重大战略指引和根本行动遵循,始终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战略思想不动摇,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勇当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领跑者,勇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先导区。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村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努力保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快速起步、强势开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基本思路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农民、治理、体制五个现代化为主线,以“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美丽乡村规划和无锡市“一园一区一带”建设为重点,聚力稳产保供、产业升级、乡村建设、增收致富和城乡融合,加快提升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水平,加快推进美丽田园乡村建设,加快完善乡村善治体系,加快推动农村改革创新,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奋力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好关键性基础,确保“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三、工作要点

  (一)突出高质高效,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1.提升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步提升粮食收储调控和储备应急能力。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管护,打造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稳定种粮农民补贴,确保全年粮食、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升,完成省定任务。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环节粮食损耗浪费。完善生猪稳产保供政策体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全力推进生猪生产恢复,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年底生猪存栏达到省定要求。优化完善渔业空间布局,推进园区化、集约化养殖,完成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3000亩。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提升稻麦、蔬菜、水产、畜禽、茶果等良种覆盖率,推动“味稻小镇”提档升级。加强畜禽遗传种质资源保护,发展特色养殖品种,加大种子种苗类项目扶持力度,打造育、繁、推、销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企业,加快青虾、河蟹种质资源核心基地建设,培育蔬菜种苗中心1个以上。采取“长牙齿”的措施,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快开展撂荒地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粮食生产。严格执行耕地利用优先序,以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的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着力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大力推进农田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加强耕地土壤保护,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令”,坚决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专项整治执法力度,巩固太湖、滆湖禁捕退捕工作成果,推进内河渔船退捕工作。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检测能力。扎实开展千村万户百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全面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无害化处置。推广水稻侧深施肥新模式,加快“互联网+”农药监管平台建设,争创重点流域省级化肥限量使用示范县。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推进张渚镇茶亭村“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扎实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加大绿色优质农产品打造力度,推进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继续提升种植业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成17个省级4星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积极推行地产农产品追溯和合格证制度,确保全市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追溯率达到90%,全市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载体主体建设水平。加快“十四五”农业发展空间布局,推进宜兴太湖绿色蔬菜示范区、宜南乡村休闲农业示范区、宜兴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宜兴滆湖湾生态养殖示范区“四区”规划建设,积极推动江苏省宜兴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万石产业强镇建设进度,新建“百企建百园”项目8个以上,农业园区化比重达到60%。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和美丽家庭农场评选活动,全年新增无锡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家,完成上级下达的示范家庭农场创建任务,培育评选宜兴市美丽家庭农场10家,推动无锡市级以上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快农业展示推广服务中心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新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个,改造提升乡镇基层供销社2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4.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推进农业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平台优势,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加快农机转型升级,引进特色农机装备,推动农机农艺融合发展,积极创建高效设施农机示范基地,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6.5%,全面提升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培育建设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等载体,新建农业科普基地2个,争创江苏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0亩。加快数字农业发展,强化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新建农业物联网应用点3个,稳步提升农业信息化覆盖率。完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提升灾害防御能力,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省定目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5.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继续做精做强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特种水产、休闲观光、竹制品加工等5个超10亿级区域特色主导产业集群。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打造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和农业企业品牌,着力提升“宜”字号农产品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宜兴阳羡茶与茶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宜兴大闸蟹”申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宜兴大米”、“万石水芹”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大力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健康养老、电子商务、手工文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持续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完成上级休闲农业特色品牌创建任务,全市休闲农业综合收入增长1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

  (二)突出宜居宜业,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6.实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行动。落实“按需编制、有序推进、务实规划”的要求,根据启动农房建设的具体村庄名单,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系统谋划农村生态、生产、生活空间,统筹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功能布局,加强乡村发展用地保障和规划引导,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市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加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巡查监管,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7.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设定“一圈三带五重点”的分级分类整治区域,改善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周边村庄环境,完成80个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基本完成农村老旧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或新建项目360个;巩固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提高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全面实现旱厕动态清零,新(改)建农村公厕145座。推进生态河道建设,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不断提升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围绕农村厕所、垃圾、污水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进行部门随机抽查和第三方暗访测评,完善“红黑榜”、差别化考核和社会监督机制,提升问题发现、反馈、整改、落实长效机制闭环管理水平,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综合管护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

  8.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行动。对标无锡“五园五区六带”建设蓝图,加快编制我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科学谋划美丽乡村整体性推进和特色化布局,结合山区、圩区、渎区等不同类型风貌,推进张渚、湖㳇、西渚、太华宜南山区和周铁、新庄、丁蜀太湖渎区2条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试点启动3-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开展“美丽+”系列创建活动,重点打造“美丽庭院”“美丽河湖”等系列品牌。突出农民主体作用,实施美丽庭院“百千万”工程。按照“新江南人家”的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工程,统筹异地搬迁、原址翻建、立面出新、局部改造,系统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落实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支持建设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村(社区),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6个,无锡市级特色田园乡村10个,创建省级绿美乡村示范村12个。全市成片造林1000亩,林木覆盖率保持在27%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9.实施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行动。全面加快“路、水、电、网、气”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城区同步规划、协同建设。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综治机制,镇村公交通达率保持100%。开展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持续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新改建农村道路5公里、桥梁2座,农村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达83.5,大力打造“平安放心路”。建立农村路灯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提升行政村主要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成果。加快实现城乡水资源供应统筹保障,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保持100%。加快城乡一体化天然气管网布局建设,推进天然气配气管网向乡镇延伸,完成具备条件的新改建农村住房天然气接管工作。加快城乡电力均等化进程,建立健全乡村电力网格化运营体系,实现乡村电力网格化运检抢一体化,不断提升农村供电保障水平。推进农村地区5G精品网络建设,加快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用产业集团、市公用事业局、市供电公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突出富裕富足,加快推进农民现代化

  10.构建相对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启动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工作。将村级集体稳定性收入不足250万元或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足1000元的村列入新一轮帮扶范围。按照“切块包干、镇级统筹、市级审核”的总体思路,设立6000万元定额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维持相对薄弱村正常运转,夯实村级发展根基,增强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坚持“内生为主、外扶为辅”的原则,设立1000万元镇村联合平台发展基金,专项用于镇村联合平台建设的经营性项目奖补。各镇(街道)须至少建成一个镇村联合发展平台,通过抱团联合、飞地发展等方式,联建(购)物业用房、租赁公寓、农贸市场、商铺等优质经营性资产,以及投资公共公益基础设施类资产对外出租,提高集约发展水平,通过“保底收益+分红”的形式获得稳定收益,促进集体经济均衡、稳定、长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1.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村企共发展、同奔现代化”行动,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差别化、错位式发展,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水平。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着力完善股份合作社“三会”运行机制,有序推进“政经分开”改革,逐步建立公共事业建设支出合理分担机制,全面推广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改革。深入开展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拓宽村级存量资金投资渠道,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应进必进机制,促进村级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全市村均集体收入实现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建设,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建设完善“一主多元”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全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800人,培训基层农技人员不少于100人。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发展农村青年人才,依托宜兴市乡村振兴青年联盟,开展技能培训、参观调研、合作对接,努力培育“最美青农”、“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新型青年职业农民”。多渠道挖掘青农创业优质项目,推报各类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加强农业科技与推广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科技局、市科协)

  13.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步提升。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GDP增速同步,着力推动精准帮扶政策举措落实到位,深入实施产业富民行动。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落实常住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制度,稳定退捕渔民就业。开展农村“双创”活动,加快建设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300元/人,动态调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过60%。持续发挥金融支农惠农力度,完成“惠农贷”新增贷款上级下达任务,继续扩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宜兴支行、江苏农担宜兴分公司、各相关金融机构)

  14.加大农村消费促进力度。补齐农村消费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加快乡村物流体系建设,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节点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果品、花卉、茶叶、水产等特色主导产业的仓储保鲜和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培育产品优质、功能全面的农村消费市场,建设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健全农村消费维权机构,拓宽农民信息获取渠道,提高农民消费维权意识,消除农村监管盲区,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优化农村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监管局)

  (四)突出固本强基,加快推进治理现代化

  15.加强农村基层党建。紧紧围绕农村基层党组织“五力”提升建设目标,大力开展“四领四强化”行动。建立健全“村党委(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党员”的党建组织体系,着力推动党建与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挂牌长效机制,全市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覆盖率力争达到97%,着力选树村党群服务中心示范点。高质量完成村(涉农社区)集中换届工作,深入推进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雁阵计划”培育,选树5A级达标单位党组织4个。探索实施“党建联盟+整村授信”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6.加强农村自治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委会执行、村级议事民主平台协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自治管理格局。实施村规民约树新风工程,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教育引导、行为约束、民主自治等方面的作用。持续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协商工作,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制定和实施协商议事工作规则,针对村民普遍关心、事关村民切身利益事项开展议事协商。落实村(社区)盖章证明事项、依法履职事项、依法协助事项等“三份清单”,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全市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到99.6%,村级协商民主平台建设覆盖率、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覆盖率达到100%。运用“三资”监管、“户户通”平台等,有效发挥综合平台监管作用,加强审计巡查,让权力真正运行在阳光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政协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市文明办)

  17.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加强农村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专职网格员力量配备,因地制宜制定出台农村专职网格员绩效奖励制度,确保农村专职网格员配备率达到100%,“网格通”手持终端和网格员装备配备率达到100%。坚持“最多跑一地、服务零距离”,加强农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室)规范化建设,全市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室)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全年建设“平安前哨”基础版警务室238个,建设“平安前哨”示范版警务室22个。依法打击农村违法宗教、邪教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农村地区平安稳定。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村居法律顾问配备率达到100%,不断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达标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委统战部)

  18.加强农村德治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健全“实践中心—实践所—实践站”市镇村三级组织体系,整合发挥实践站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康促进与体育服务、法律服务的功能,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个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团队,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宣传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等优良家风家训,县级以上文明村达标率保持99%。继续发起“乡风文明,青年先行”行动,在有条件的村成立“志愿服务站”、“青年之家”等,开展“乡风文明 青年宣讲”等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文化下乡”活动和文艺志愿服务等,宣传健康文明科学理念,提升农民群众道德观念和文明素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19.加强农村智治建设。着力构建“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综合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指挥平台分析研判、多方联动、统一指挥、快速处置等功能,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依托网格化联动处置平台,健全完善指挥调度系统,努力实现中心对中心、中心对网络员,以及中心对网格、视频点位和网格员的实时多点联线。建立“网上议事平台”,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借助“网上调解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网上意见收集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治理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推动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联网,逐步实现智能化便捷运用。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加强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进一步促进农家书屋建设与新媒体结合,帮助农民群众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五)突出城乡融合,加快推进体制现代化

  20.完成“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以推动宜兴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定位,主动融入太湖湾科创带建设、锡宜一体化和长三角一体化重大战略部署,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等功能空间,高质量编制完成“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规划和无锡“一园一区一带”建设规划,有效发挥规划设计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重大改革和乡村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

  21.深入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扎实推进“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探索总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城乡协同发展平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等方面经验模式。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落户限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常住人口社区化管理体制。统筹建立城市优质资源下乡长效促进机制,建立健全科技人员、教师、医生等人员到农村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22.加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按照“集中财力、集中时间、集中板块”的要求,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保持财政支农预算稳定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政策。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加强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配给率不低于5%,对确需点状布局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依法依规灵活确定地块面积、组合不同用途和面积地块搭配供应。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储备工作。充分发挥无锡乡村发展振兴投资基金有力支持服务本地农业企业发展的作用。稳步提升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水平,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充分运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稳步提升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宜兴支行)

  23.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和集中整治入市等模式,加快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持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依法规范推进土地流转,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和质量。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镇(街道)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和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具体实现路径,以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收入为目标,因地制宜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依法稳妥有序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4.加快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城乡统筹,全面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新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数达到省定要求。加快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积极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率达到60%以上。全面推进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提升市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做好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基本建成省级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2个,开展提档升级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家,新建甲级村卫生室1个。推进更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延伸到村(涉农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村(涉农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100%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

  四、组织保障

  25.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办法,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更多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组织协调各级各方力量,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立党委、政府主要同志一一挂钩的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

  26.完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持续完善市镇两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配齐配强农业农村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好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推进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组或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涉农工作进展情况,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市委农办负责分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研究协调相关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

  27.强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四领四强化”行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20—2022年无锡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规划》,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大力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稳步提升村党组织书记收入水平,“五有五强”型村党组织书记比例达到85%。建立健全“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机制,注重选拔重用经受农村锻炼、实绩突出的“三农”干部,继续鼓励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确保每个行政村配备并动态保持至少有2名35岁以下“两委”后备干部,形成优秀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良好氛围。持续实施“定制村干”培育工程,对高中及以下学历村两委成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大学堂”,对新任村书记进行全覆盖培训,持续提升村书记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

  28.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根据上级精神和省、市部署安排,结合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做好各项迎考迎检工作。加强对承担乡村振兴考核任务的市级机关的考核,将乡村振兴考核重要指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和市各相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加强指标统计和进度监测。继续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逐级报告制度,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落实到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29.宣传展示乡村振兴工作成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平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党和国家对农业农村工作方针政策,以及“三农”重点热点问题,全方位多角度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优秀经验,在全市上下营造关心“三农”发展、支援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谋划好农村人居环境、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农业等领导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助力重点工作推进。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名特茶评比和农产品展销会等各类“农”字头活动,开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推介和现场观摩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充分展示宜兴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