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7605 | 生成日期 | 2021-03-16 | 公开日期 | 2021-03-1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乡镇,公用事业,设施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环保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按照《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0》要求,拟在现有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业务分别单独办理的流程之外,新提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业务联办服务模式,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方便,初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部门间业务协同,践行“最多跑一次”理念,新增我市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业务联动办理 |
按照《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0》要求,拟在现有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业务分别单独办理的流程之外,新提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业务联办服务模式,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方便,初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部门间业务协同,践行“最多跑一次”理念,新增我市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业务联动办理,推进 “一张表、自由选、联动办”的办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办理范围
暂定普通商品房(不包括工业、营业房、办公用房等)。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后,如需进行水电气业务联办的,可在不动产窗口同步填写《宜兴市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等部门联办申请表》,作为联办业务申请依据。
2、不动产登记窗口将需要联办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推送给水电气窗口。
3、水电气窗口根据当事人申请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时办理水电气业务。
四、工作职责
1、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协调联办服务有关事宜; 负责建立和维护工作联系群。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联办申请;负责相关资料交接;负责按时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并进行信息推送。
3、市水务集团、市电力公司、港华燃气指定专人负责联办业务对接工作;按照各自业务范围,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信息联系。建立联办工作联系群,并做好工作群的维护。各单位一旦发生人员变动,及时将新工作人员报市行政审批局。
2、自愿联办原则。不动产登记窗口在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单独办理或者联合办理,申请人根据自愿办理的原则申请联办业务。
3、信息共享共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水电气窗口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查验功能,水电气窗口通过查验平台自行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作为业务办理依据。
4、明确协同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时信息共享等方式,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共同做好联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