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1312 | 生成日期 | 2021-03-19 | 公开日期 | 2021-03-19 |
文件编号 | 宜政办发〔2021〕1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劳动就业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工人,劳务,通知 | 分类词 | 劳动,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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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落实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我市劳动力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宜政办发〔2021〕1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落实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我市劳动力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劳动力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动态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统计体系的重要内容。2021年起实施的劳动力调查制度,将依托现有劳动力调查体系,进一步扩大样本数量、优化调查方法,有利于及时准确反映就业失业人口的总量、结构和分布情况,为准确判断就业形势、科学制定就业政策、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重要统计信息支持。
二、认真做好调查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劳动力调查工作由宜兴调查队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各抽中镇、街道要切实加强本地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组织协调、条件保障、宣传动员等方面和宜兴调查队建立良好合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二)明确工作职责。宜兴调查队要严格按照江苏调查总队具体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紧扣时间节点,统筹做好调查扩样、人员选聘、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抽中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积极配合宜兴调查队认真做好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
(三)建强调查队伍。各抽中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人员配备要求,选配统计调查业务基础好的专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宜兴调查队实施好常规调查工作部署。督促指导抽中村、社区按照沟通能力强、熟悉情况且能熟练使用平板电脑的要求选聘1名调查员,并保障调查员队伍稳定。
(四)落实经费保障。劳动力调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调查业务量进行严格测算,按照必需、合理且从紧的原则,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并列入每年度的财政预算。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劳动力调查制度,坚持依法依规调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于人为干扰劳动力调查活动,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责任。
(二)遵守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规定,规范数据发布使用,坚持内外有别、严格保密,有关统计调查数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外使用。
(三)做好宣传动员。要大力宣传劳动力调查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对劳动力调查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深入发挥基层政府、村(社区)的作用,为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营造有利氛围。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