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宜兴市奇瑞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1-03-22 14:10:0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1340 生成日期 2021-03-22 公开日期 2021-03-2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统计,管理,执法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当事人:宜兴市奇瑞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1)2号 经卫片发现,现查明,2017年7月,当事人占用该地块建设厂房,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经南京华恒测绘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占土地实地测量,地块总面积21659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19527平方米(建筑面积19771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2132平方米。

  当事人:宜兴市奇瑞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1)2号

  经卫片发现,现查明,2017年7月,当事人占用该地块建设厂房,目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经南京华恒测绘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所占土地实地测量,地块总面积21659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19527平方米(建筑面积19771平方米)、硬化场地面积2132平方米。该地块地类为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属为徐舍镇堰头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比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地块符合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三条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21659平方米土地至徐舍镇堰头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太湖企业、南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场地);2.对非法占用的符合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1659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5元罚款,罚款计人民币108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