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生成日期 | 2022-12-09 | 公开日期 | 2022-12-09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生态环境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生态,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环保,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1年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2021年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太湖治理是系统性工程,任务重、难度大,随着气温升高,太湖蓝藻生长速度加快,守护太湖安全度夏的“攻坚战”已打响。为防控蓝藻暴发和湖泛发生,保障供水安全,我市高度重视太湖水安全工作,坚持“科学治太、谋划先行”工作准则,根据省、无锡市相关法规和文件,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
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无锡市关于做好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信息共享、快速应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应对太湖蓝藻暴发、湖泛发生以及饮水安全事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保障太湖实现安全度夏。
三、组织领导
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水利、公用事业及农业农村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镇、园区、街道,市政府办、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市纪委监委、水利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气象局。领导小组负责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按职责权限及时协调和指导太湖蓝藻暴发、大面积湖泛及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四、工作原则
1、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统一服从市领导小组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应建立相应完善的工作班子,按照各负其责的要求,制定具体方案、预案;要加强对参与应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应急人员对太湖安全度夏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业务技能的掌握;要组织开展饮水安全保供、蓝藻应急打捞处置适应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和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积极做好太湖安全度夏的牵头协调工作,市水利、公用事业、财政、监察委、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狠抓各项应急举措落实。
3、强化保障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按照“两个确保”的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人员、制度、设施、经费全面落实。从3月1日起到10月31日,建立主要职能部门每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员,完善保障举措,保障应急和安全度夏。
4、强化信息管理。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信息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利用统一工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负责监测预警、应急防控、水源地管理、供水制水监管等的主要成员单位,应及时确定联络员,按时将各项预警信息、举措落实情况等工作信息及时如实地报送宜兴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决策提供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