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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证进行非法捕捞的处罚公示(苏宜渔罚【2021】005号)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1-03-26 10:21:1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1602 生成日期 2021-03-26 公开日期 2021-03-30
文件编号 苏宜渔罚【2021】00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水产,渔业,处罚 分类词 农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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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无证进行捕捞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苏宜渔罚【2021】005号

2、案件名称: 无证进行捕捞

3、违法主体姓名: 杨建清

4、主要违法事实: 无证进行捕捞

5、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渔获物(螺蛳)100公斤;罚款壹仟元(1000元)整;没收捕捞工具拖网1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

6、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2、没收捕捞工具。  7日

7、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渔政监督大队,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