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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1年3月22日-28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1-03-29 10:11:39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1493 生成日期 2021-03-29 公开日期 2021-03-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医药管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医院,医疗,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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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处罚(2021年3月22日-28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宜兴市宜城街道地久天长浴室 宜卫公罚〔2021〕第01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公共浴室服务;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5名员工(杨锡珍、林玉琴、华建松、范云玲、于小燕)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1500元 1.150000 2021/03/26 2021/04/10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