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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宜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宜兴市司法局    日期:2021-03-29 10:24:29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1500 生成日期 2021-03-29 公开日期 2021-03-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 司法 体裁 报告
关键词 法制,法律,律师 分类词 司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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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2020年度宜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度宜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在无锡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宜兴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无锡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抓好顶层设计谋划,强化统筹协调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年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二次会议,对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一年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无锡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宜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扎实,宜兴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在宜兴形成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市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法学专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授课;市政府常务会议结合中心工作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社会热点,认真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市各部门和镇街法制分管领导、法制科室负责人等100余名干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提素能”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制度,将考试合格率作为个人年度考核依据。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每三天通报排名,2020年全市共2万余名党员参考。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并制定配套考核办法,将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具体任务,细化为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板块及各垂直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运用于市综合考核。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强弱项、补短板”专项活动,列出33项问题清单要求各单位对照整改,并开展专项督察,全面检视整改效果。对全市18个乡镇(街道、园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专项调研,重点督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程度、公共法律服务等推进落实情况。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管理服务能级

  一是巩固放大“ 3550 ”改革成效。线上推广使用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推动“工商注册、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项”可网上同步办理。线下设立企业开办专区,提供开办企业咨询、导办、帮办服务,持续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今年以来,全市约有 7000 户企业实现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时间由原来的 2 个工作日缩短到 0.5 个工作日。优化不动产登记线上预约、申请及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不动产登记承诺时间由 5 个工作日缩短为 3 个工作日。启动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平台建设,由行政审批局牵头,与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税务、水电气等部门系统完成对接,实现网上申请、后台审核、全程不见面或最多见一次面办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

  二是不断扩大“模拟审批”覆盖面。按照“实现模拟审批是惯例,不实施模拟审批是特例”要求,将房地产开发、有条件的政府投资等项目纳入模拟审批通道,扩大模拟审批覆盖范围。会同其他涉审部门,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环节、精简材料,将模拟审批的制度创新优势转化成项目快速落地胜势。今年,累计已有112 个项目(总投资 157.6 亿元)进入模拟审批通道,比 2019 年增长 212.82%。把代办员队伍建设作为模拟审批的人才支撑,加强镇街代办员队伍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制定项目全流程进度表,定期更新,挂图作战,跑出了项目建设的加速度。

  三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广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项目协同办理、并联审批、联合验收,通过“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个统一,合理划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 4 个阶段,明确每个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项目审批“5678”目标,即社会投资一般项目 50 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小型项目 60 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重要项目 70 个工作日,政府投资大中型项目 80 个工作日。

  四是持续完善“不见面审批”改革。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新旧事项库切换后,市级 6 大类 1051 项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网集中进驻,实现网上咨询、申报、预审,部分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各相关部门不断优化“不见面审批”流程,构建标准统一的“不见面审批”服务模式,目前全市 890 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完全不见面审批,29 项事项实现见一次面。不断拓展宜兴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 PC 端和手机 APP 端的服务功能,将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事项上网查缴办,推动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三)扎实推进科学制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今年我市共出台《宜兴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宜兴市医疗救助办法》《宜兴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宜兴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4份规范性文件,经过对其制定主体权限、制定程序、草案内容逐一作出审查,符合现行法律和国家政策,未有抵触上位法的情况,未违反法律规定设置超出制定主体权限事项,审查过程中通过微信公众号、法润民生微信群、官网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民众、相关板块和部门意见建议。

  二是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启用“江苏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电子报备系统,组织举办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努力提升我市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定期清理机制建设,要求各地各部门每隔2年进行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报市司法局备案。2020年已开展关于限制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和民法典等多次专项清理行动,共梳理规范性文件284件。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招商引资协议文本签订等涉法事务。2020年共审核《大拈花湾合作协议》《雅达项目补充合作协议》《赛拉弗合作协议》《南方水泥增资合作协议》等各类政府合同35件,涉及金额300多亿元。在疫情防控方面,参与制定《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行政措施的法律指引》《企业复工复产后遇到涉法问题如何处置》等执法实务指引类手册;在安全生产方面,编制《流动加油车行政处罚类执法实务指引》《针对瓶装燃气经营问题行政执法实务汇编》等十余件执法实务指导手册;在社会治理方面,针对不动产登记确权、小区配建幼儿园产权等热点问题,参与制定《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

       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印发《2020年度宜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个关键环节制定了严格的执行程序,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宜兴市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中有关征集公众意见的内容。2019年新修订的《宜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公众参与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范。

  二是积极构建行政权力监督多元化。自觉接受党内、人大、监察、民主、司法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严把任务交办、沟通协调、答复审查、督办问效、长效管理等环节,全面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理质效。2020年我市负责承办无锡市“两会”建议提案共25件,包括主办10件,协办15件,其中代表建议12件、委员提案13件,主要涉及交通建设、文化旅游、农业发展、生态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等方面。目前,25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代表和委员们对办理答复情况满意率达100%。

  三是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化。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12345公共服务热线作用,定期举行部门行风评议活动,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全方位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效能。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有序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三项制度”作用发挥,聚焦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内容,聚焦信息化运用,强化“三项制度”手段支撑,聚焦规范化,提升“三项制度”的可操作性,聚焦关键环节,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落到实处,聚焦督促指导,确保“三项制度”落地见效。组织对全市36个行政执法部门启动推行三项制度情况专项检查,通过自评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补齐缺项,优化强项,注重实效。开展“三项制度”示范体系创建活动,共有12个部门积极申报示范创建。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行政执法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狠抓重点领域执法,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作为落实 “三项制度”的重中之重。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实施,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摒除随意检查、多头执法、重复处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已开展案件季度抽审、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优秀行政执法现场音像记录评选活动,对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重点监督。

  三是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启动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各镇街成立综合执法机构。起草制定符合宜兴本地实际的《宜兴市镇(街道)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构建快捷高效、权责一致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类管理权限清单,下放行政处罚权163项。迅速摸清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底数,组织镇街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专场考试,按照“在编在岗”等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人员坚决不予申请行政执法证件。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

  一是扎实开展大调解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重大矛盾纠纷处置两级应急预案,紧密结合“两会”、春节、大庆安保等时机,大力开展“大走访、大排查”专项活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2020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26374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976件,调解成功率98.6%,涉及金额超14360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各乡镇板块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使行政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公信力。依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出庭应诉率纳入综合考核。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已办结42件。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包括二审和再审)68件,已审结38件。

  三是加强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加强信访接待、案件办理、源头治理、督查督办、积案化解等工作,优化信访工作流程,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截至2020年12月25日,我市初信初访信访件中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81件。2020年我市共处理信访事项2382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如 “放管服”改革仍需继续深入,行政决策制度落实还不到位,有些部门决策事项计划性有待加强,重点执法领域的监督力度还需加大,执法人员数量不够及处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等等。今年,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总结,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完善“不见面审批”制度,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措施,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巩固“3550”改革成效,扩大“模拟审批”覆盖面,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更多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镇街延伸下沉。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强化在相对集中处罚权方案制定、审核、报批等方面法制协调监督。逐步推进由镇街司法所指导监督镇街行政执法活动,构建快捷高效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深入贯彻实施《宜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公众参与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机制。 

  (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从严约束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入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规范化运作。加大对食品药品、劳动保障、卫生健康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推行全程说理执法、行政监督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实效。

  (五)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听证和出庭应诉机制。努力构建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的非诉纠纷化解平台,把行政争议、行政纠纷化解在非诉讼渠道。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更务实的作风、拿出更有力的举措,以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宜兴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进一步推动“强富美高”新宜兴建设不断进步,走在前列。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