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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宜兴皓美口腔门诊部变更有关事项公示书

来源:市大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局    日期:2021-04-02 14:11:0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1622 生成日期 2021-04-02 公开日期 2021-04-0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行政审批,医疗,公告 分类词 监察,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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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宜兴皓美口腔门诊部变更有关事项公示书

  根据当事人于近期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我局受理了其变更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医疗机构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宜兴皓美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服务对象:社会

  经营性质:营利性

  主要负责人:拟由鲍俊变更为王华义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符合。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二科联系。

  受理电话:0510—87970050。

  联系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东氿大道99号宜兴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二楼,邮编:214200.

  宜兴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