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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发改委2021年4月份工作安排
来源: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1-04-08 10:48:31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1848 生成日期 2021-04-08 公开日期 2021-04-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其他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经济管理,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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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发改委2021年4月份工作安排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发展规划科           时间: 2021 4 1

 

3

 

1、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参加江苏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新闻发布会和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会。

2、配合无锡长三办做好《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反馈工作,上报长三角办2021年长三角重点合作事项。

3、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对目标任务和无锡市反馈意见再次征求部门意见。

4、赴新吴区调研经济运行机制。

5、完成无锡市2021年重点督办事项一季度完成情况。

 

4

 

1、召开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会议,下发《宜兴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成立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宜兴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

2、下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工作意见》,制定《宜兴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

3、召开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形成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4、下发《宜兴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5、启动宜长产业合作示范区课题研究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经济体制改革科        时间: 2021 4 1

 

3

 

1、会同市民政局,牵头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为迎接省和无锡市“回头看”检查做好准备。

2、完成《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1》(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工作,准备起草我市2021年度行动方案;牵头各相关科室做好我委优化营商环境全媒体采访相关配合工作。

3、继续关注两家旅游类特色小镇的考核的进展情况,并跟踪高塍镇环保产业特色小镇作为创建省级特色小镇名单。

4、进一步思考细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和完善各个流程。

 

4

 

1、参照《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1》,着手起草《宜兴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1》。

2、按照省和无锡市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工作的安排,起草2021年考核意见和相关细则。

3、继续做好特色小镇方面相关衔接、跟踪工作,并协调好省级对两个旅游类特色小镇年度验收工作。

4、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购买服务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度工作,并组织各相关部门申报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5、牵头组织好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摸底清查上报工作。

6、继续跟踪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相关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固定资产投资科        时间: 2021 4 1

 

3

 

1、修改完善2021年宜兴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并再次征求各板块意见。

2、2021年市级投资项目计划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正式下发。

3、配合市委办做好一季度项目观摩相关工作。

4、会同财政做好专项债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5、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丁蜀镇太湖沿线环境整治项目、徐舍安置房建设项目论证工作。

6、做好无锡市重大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7、配合生态环境局做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和“两山”基地创建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8、3月份科室共出具项目批复39份,其中建议书14份,可研和概算25份;市级项目24只,镇级项目15只;共完成16只项目的评审工作,送审总额为21951.1万元,核定额21738.4万元,净核减额212.7万元。

 

4

 

1、排定2021年宜兴市重大项目领导挂钩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正式计划。

2、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申报和论证工作。

3、宜兴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报政府常务会审定后下发。

4、准备对市主要建设部门和各板块开展一次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业务培训会议。

5、做好日常的项目审批、概算评审、进度统计等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对外合作科           时间: 2021 4 1

 

3

 

1、根据《无锡市2021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起草宜兴市2021年工作要点。

2、起草调整宜兴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宜兴市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做好新庄粮管所进口配额申领工作,转报无锡市发改委。

 

4

 

1、针对《宜兴市2021年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要点》,征求各部门意见,汇总反馈意见。

2、起草《宜兴市东西部协作工作要点》。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产业发展科           时间: 2021 4 1

 

3

 

1、审核汇总2020年“高质量发展意见”第二批奖补资金。参与科技局、工信局、应急局第二批高质量资金兑现项目审核工作。目前,交通局、住建局(不包含物业相关奖补)、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卫生健康委已上报奖补建议方案。

2、根据申利化工提交的《关于宜兴申利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扶持资金的情况说明》,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局、高塍镇会商研究,并审核相关材料,形成建议意见。

3、配合市工信局制定电线电缆产业专项政策、数字经济专项政策。

4、做好无锡长江办来宜督查俞佳电子环保整改情况相关工作。

5、做好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暨双招双引大会材料起草工作,起草完成太湖湾科创带工作规则及工作要点,并征求意见。起草完成太湖湾科创带项目建设“春季行动”方案。

6、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会议,完成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执行情况自评估报告。

7、牵头省委省政府来宜调研村庄撤并工作情况。会同民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并接受省住建厅带队来宜调研。

8、召集相关部门并邀请省冶金行业协会专家对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精密镍基合金材料项目进行论证,确认项目不属于铸造。

 

4

 

1、汇总2020年“高质量发展意见”第二批奖补资金,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商议,通过后,及时兑现奖补资金。

2、组织召开全市“地条钢”整治推进会,迎接国家督导组对我市钢铁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

3、组织相关部门和属地板块对中频炉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4、提出全市2021年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框架思路。

5、完成产业指导目录负面清单送审稿。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服务业科            时间: 2021 4 1

 

3

 

1、完成《宜南山区保护和开发管控规划》上会的相关工作;

2、完成《宜兴市现代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工作;

3、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关于进一步降成本、拓市场、促消费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企业、影院书店奖补的审核工作;

4、完成2020年度高质量政策第二批服务业企业的审核工作

5、完成2021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组织我市太华天谷等三家企业对上申报。

6、完成2020年度年鉴服务业版块内容的撰写工作。

 

4

 

1、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做好《宜南山区保护和开发管控规划》的发布实施和宜南山区服务业项目的调研工作;

2、进一步修改完善《宜兴市服务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议;

3、做好《关于进一步降成本、拓市场、促消费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最后一批奖补企业的审核兑付工作,形成专项资金使用报告报市政府审核;

4、做好2021年度全市服务业工作要点的编制起草工作;

5、做好重点经济指标的监测协调工作,做好一季度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能源科             时间: 2021 4 1

 

3

 

1、配合完成无锡市发改委“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单位对我市情况及重点企业的调研工作。

2、召开市领导挂钩重点产业链新能源产业链工作会,初步了解掌握我市新能源产业现状及相关意见建议;同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市新能源产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及召开座谈会。

3、根据省、无锡发改委通知,开展全市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并上报我市可再生能源摸排情况及资源项目。

4、根据省发改委通知要求,上报我市“两高”项目(主要是索力得和中环项目)梳理情况和处置意见的报告。

5、完成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城乡建设委王继青一行来我委调研“美丽宜兴”工作,并收集上报相关生态环境建设材料。

6、配合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进行督察,牵头落实报送我委近年来有关环境建设工作台账资料。

7、根据省、无锡发改委通知,报送我市2018年以来耗煤项目1个有关材料(宜城南方水泥7000吨技改项目)。

8、会同宜兴生态环境局完成无锡发改委副主任黄丽侠一行来我市督察2021年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即“宜兴创业园俞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不明黄褐色液体偷排进入跃进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后期上报问题整改书面材料,由无锡发改委带领我委参加省长江办召开的视频会议进行了汇报。

9、开展我市2021年度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前期工作,会同市供电公司就相关行业企业名单数据信息进行了收集。

10、召开油气输送管道、电力工作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部署我市涉电力、管道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相关业务工作。

11、根据上级要求督促全市管道、电力企业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12、督查发电企业填报省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完成乡镇初审和部门审核工作;同时加强与市公用事业局的协调对接,共同推进对光大环保能源(宜兴)有限公司的危化品使用治理工作。

13、加强对接市应急局及专业人员深化我委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同时督促联系企业推进我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及台帐完善准备工作。

14、配合宜兴生态环境局完成《宜兴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成效自查评估报告》,并会签上报无锡。

15、编写我市电力、管道和本委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初稿。

 

4

 

1、继续配合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进行督察,牵头落实报送我委近年来有关环境建设工作台帐资料。

2、形成新能源产业链调研发展报告初稿,形成新能源产业链市领导挂钩联系制度专班工作方案初稿。

3、推进我市《热电联产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美丽宜兴规划》工作,启动编制全市有序用电方案业务工作。

4、对接省、无锡有关工作要点,修改完善我市电力、管道和本委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5、开展我市火电企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工作。

6、继续推进我市输送管道、电力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管理工作。

7、继续配合市安委办开展好我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有关业务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社会发展科          时间: 2021 4 1

 

3

 

1、牵头召开富民增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2、完成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意见社会事业类第二批奖补方案审核工作,共计奖补资金817.2万元,其中,卫健委76万元,宣传部、文体广电旅游局741.2万元。

3、根据无锡发改委要求,完成我市万石卫生院项目自查工作,该项目总投资5943.88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10万元,项目预计6月完工。

4、按时序做好26项宜兴为民办实事项目和5项无锡为民办实事项目月度进展统计工作,目前,我市实事项目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已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达71.5%,氿滨水厂已开始调试运行,其余项目正有序推进。

 

4

 

1、召开民生工作及实事项目季度推进会,形成分析材料。

2、做好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意见第二批奖补资金兑现工作(目前住建局尚未提交兑现方案)。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财政金融科          时间: 2021 4 1

 

3

 

1、摸底2021年企业债券融资需求情况;

2、完成高质量政策总部经济项目申报的审核工作;

3、参加无锡市“双公示”业务培训工作,开展部分镇(园街)板块“双公示”工作抽查和调研督导;

4、向省信用办专题汇报我市信用平台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省信息中心专家对我市信用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5、对我市33家单位开展信用服务机构排查工作;

6、参与金融生态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5个方面工作。

7、本月归集上报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信用信息10679条。本月指导企业开展涉及一般失信的行政处罚类信用修复5条,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开展信用核查95家单位。

 

4

 

1、围绕重点板块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总部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工作,做好2021年无锡市级总部经济企业认定准备工作,筹建总部经济后备企业资源库;

2、制定出台我市支持各类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意见;

3、召开市信用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4、继续做好债券监管和服务工作,跟进镇园、国有集团主体评级和债券后续发行工作;

5、继续做好信用数据征集、信用核查、自然人信用审查、信用修复、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用工作动态发布、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等方面的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时间: 2021 4 1

 

3

 

1、完成12345投诉咨询10件;完成前期物业收费备案3件;

2、完成锡外过渡校区收费标准核定工作。

3、布置落实省关于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工作。

4、会同市场监督局、文体旅游局规范部分景区园中园价格行为。

5、转发、落实省发改关于梳理、取消部分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项目工作。

6、按巡察整改要求,赴住建局会商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工作,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4

 

1、完成前期物业收费备案工作。

2、推进修订《宜兴市物业收费实施细则》。

3、完成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价格优惠政策申报工作。

4、完成港华燃气配气价格核定工作。

5、推进市凌霞中学学费、全市幼儿园托管费价格调整工作。

6、推进宜民公寓养老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7、督促、落实港华燃气非居民用气价格恢复淡季价格。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军民融合发展科      时间: 2021 4 1

 

3

 

1、积极跟踪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产业园申报省级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事项。

2、参加市国动委组织的我市相关物资装备实力统计工作。

3、梳理并组织企业申报省2021年示范项目、创新平台、应急应战平台等军民融合专项资金。

4、组织相关企业申报省示范企业、重大项目。

 

4

 

1、跟踪宜兴上报省级军民融合专项资金及相关企业省级荣誉事。

2、配合无锡市军民融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来宜兴调研。

3、上报调整我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4、拟制宜兴市军民融合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时间: 2021 4 1

 

3

 

1、完成新入库地储粳稻和成品大米的验收工作;

2、做好省粮油学会会员推荐上报工作;(27家团体会员、12名个人会员)

3、配合完成《宜兴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实施办法》(宜政规发〔2021〕3号)的修订和印发工作;

4、抓好库存托市粮挂拍和出库工作;

5、会同苏州库抓好托市粮储粮检查;

6、做好冻猪肉储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

 

1、抓好2021年地储小麦轮换网上竞价销售和出库工作(总7810吨);

2、继续关注政策、市场,重点抓好夏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有空仓185只,仓容11万吨)

3、抓好应急物资储备相关调研工作;

4、抓好冻猪肉储备保管费季度结算工作;

5、继续抓好政策性粮食储粮安全检查工作。

6、做好熏蒸备案、价格测报、统计等常规性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仓储和规划建设科     时间: 2021 4 1

 

3

 

1、协调抓好全市粮食产业首季开门红工作(完成产值3.92亿元,销售4.97亿元,利润3187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8.1%、17%和101.4%);

2、做好全市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收储企业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调研和申报工作;

3、协调做好军供站拆迁和新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4、做好2021年度资产维修改造项目调研工作;

5、做好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准备工作。

 

 

4

 

1、加大力度推进军供站拆迁和新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抓好全市粮库智能信息化建设实施工作;

3、形成新一年度资产维修改造方案,提交党组商量;

4、举办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班,部署开展全行业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财务资产管理科       时间: 2021 4 1

 

3

 

1、有序推进委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的工作。

2、做好大浦所、洋溪所的终止租赁结算工作,邮堂所资产移交工作。

3、结合巡察整改要求,拟订有关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管理的制度。

4、有序推进委属粮食企业管理资产的清查摸底工作,开展留守企业管理资产竞拍底价评估工作。

5、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4

 

1、继续做好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工作。

2、完成大浦所、洋溪所的终止租赁结算工作。

3、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管理的制度。

4、完善直属企业和留守企业考核意见。

5、开展张渚、丁蜀所管理资产“出租竞拍”工作。

6、做好资金落实、兑付工作,配合做好其他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组织人事科           时间: 2021 4 1

 

3

 

1、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材料上报总结归档工作。

2、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工作。

3、完成2020年度事业年报、工资年报工作。

4、按程序开展有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5、开展日常人事及工资工作。企业离休干部待遇费用调整理顺。近年离退休人员(中人)有关工资补发。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社会关系信息采集。

 

4

 

1、事业人员及有关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档次工资。

2、推进做好干部任用、交流轮岗、事业聘岗等有关工作。

3、组织开展一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4、按上级部署开展中层正职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5、开展日常人事及工资工作。配合做好原粮食系统职工(宜兴面粉厂、海涛饲料厂)有关信访答复等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机关党委            时间: 2021 4 1

 

3

 

1、上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组织开展“三八节”活动;

3、组织召开发改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会议;

4、做好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事宜;

5、整理党员转正档案资料;

6、参加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

7、参加全市统战工作会议;

8、布置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梳理一季度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8、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4

 

1、上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2、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3、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

4、布置4月份各支部活动。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粮食监督检查中心     时间: 2021 3 1

 

3

 

1、完成全市政策性粮食春季质量普查暨品质鉴定工作;

完成34598吨(其中扩储14027吨)地储稻谷补库和2400吨2、成品大米轮换数量和质量验收工作;

3、组织参加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广场咨询活动;

 

 

4

 

1、继续做好2021年度全国粮食库存清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2、做好全市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衡器、容重器等鉴定工作;

3、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库品质鉴定和销售监管工作;

4、做好2021年产当地小麦品质测报准备工作。

5、开展上半年度粮食市场“放心粮油”产品检查抽检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成本调查监审中心      时间: 2021 4 1

 

3

 

1、完成2021年农户存售粮情况调查。

2、完成平价商店一季度考核情况通报,开展平价商店新申报单位相关审核工作。

3、继续开展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对三家污水企业进行实地审核取数。

4、完成常规价格监测工作。

 

4

 

1、开展我市重点行业工业品原料价格监测工作。

2、完成污水处理相关成本数据的审核工作。

3、根据调价申请,拟对大树幼儿园保教费进行成本调查。

4、根据调价申请,拟对宜民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成本开展监审调查工作。

5、拟开展凌霞中学教育收费成本监审调查工作。

6、开展全市幼儿园托管费成本调查工作。

7、完成农户购买农资情况调查。

8、做好2家平价商店申报单位试运行的对接工作。

9、完成常规价格监测及平价商店考核检查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价格认定中心          时间: 2021 4 1

 

3

 

1、完成公安涉案价格认定44件。

2、完成法院涉案不动产价格咨询59件,认定总金额9893万元。

3、完成张渚镇隐龙谷温泉度假村土石方价格认定工作。

4、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假冒伪劣茅台价格认定工作。

5、完成法院委托关于东来集团破产涉及房产拍卖底价的认定工作。

6、完成3月份价格认定案件资料整理清点、省局数据上报等工作。

 

4

 

1、协助国资办做好横山水库、桃花水库各种石材处置方案及价格认定对接工作。

2、安排做好粮食店铺租金拍卖底价认定工作。

3、组织集中学习江苏省价格认定局案卷评查标准,对本中心案卷质量进行检查、评分、整改。

4、做好涉案、涉纪价格认定工作、法院涉案不动产价格咨询工作。

5、做好4月份价格认定案件资料整理清点、省局数据上报等工作。

 

 

 

 

发改委各科室月度重点工作汇总表

 

科室:   办公室              时间: 2021 4 1

 

3

 

1、汇总上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行动”中涉及我委的内容;

2、配合做好办公用房调研上报工作;
3、配合机关党委开展市委巡察问题整改;

4、开展“特色创新、争先创优、成效显著工作”评选工作;

5、制定年度调研活动方案;

6、汇总发改年度重点工作,下发科室年度重点工作责任状;

7、配合机关党委做好委作风效能建设相关工作;

8、按上级要求,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及人员管理工作;

9、完成2020宜兴年鉴和宜兴品牌报送工作;

10、配合做好无锡市抗疫实录编纂工作;

11、按时序要求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4

 

1、定期汇总上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项行动”中涉及我委的内容;

2、配合机关党委开展市委巡察问题整改;

3、督促相关科室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4、整理2020年度档案;

5、拟制先进科室评选方案;

6、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