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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科园岳南路等道路交通信号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环科园  发布时间:2021-04-09 15:49:47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科园岳南路等道路交通信号灯及交通设施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科园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约 85 万元

2.5计划工期:2021年 5 月 8 日至2021年 6 月 6 日(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确定),共 3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交通信号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有安全生产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8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3.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 4 月 9 日至2021年 4 月 15 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00分,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领取(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1006号金汇大厦12楼1204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3)资质证书(原件);(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原件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太平洋大厦1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6)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不需提供)(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将复印清晰的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不清难以辨识的做废标处理。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内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60%,余款在第二年审计结束后按环科园付款时间节点进行付款。

7.其它:

7.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不作为在建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7.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7.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环科园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1年 4 月 15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 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1006号金汇大厦12楼1204室   

联 系 人:   钱先生                   联 系 人:     赵女士                

电    话:   0510-87077952              电    话:     0510-87063099          

                                             

 

                                                          2021 年  4  月 9 日   

 

 


附件: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江苏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价法,具体如下: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 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综合评分:(100分)

(一)商务标(报价得分:80分)

1、基准价:平均价法。
(1)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直接进入基准价计算。

(2)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5家小于10家,在开标竞价后将去1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1个最高价竞标单位(最高价相同的全部去除);

(3)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0家小于15家,在开标竞价后将去掉2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2个最高价竞标单位(最高价相同的全部去除);

(4)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等于15家小于20家,在开标竞价后将去掉3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3个最高价竞标单位(最高价相同的全部去除);

(5)如参加竞标单位有效报价数量大于等于20家,在开标竞价后将去掉4个最低价竞标单位和4个最高价竞标单位(最高价相同的全部去除);

平均价(即基准价)的确定: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并按价格去高去低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得作为计算平均价的取值。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工程预算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预算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0.3分,每低 1%扣 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二)技术标:( 施工方案:20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4分)

优:3.1 分~4.0 分;良:2.1分~3.0分;一般:1.1分~2.0分;差:0.1分~1.0分;无:0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4分)

优:3.1 分~4.0 分;良:2.1分~3.0分;一般:1.1分~2.0分;差:0.1分~1.0分;无:0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分)

优:3.1 分~4.0 分;良:2.1分~3.0分;一般:1.1分~2.0分;差:0.1分~1.0分;无:0 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4分)

优:3.1 分~4.0 分;良:2.1分~3.0分;一般:1.1分~2.0分;差:0.1分~1.0分;无:0 分

5、安全交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4分)

优:3.1 分~4.0 分;良:2.1分~3.0分;一般:1.1分~2.0分;差:0.1分~1.0分;无:0 分

1.施工方案部分采用明标评审。
    2.施工方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 投标文件的施工方案得分不应低于 70%。

3、施工方案不得超过 30 页,超过一页扣 0.5 分,扣光为止。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低于并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低于并次接近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排出1至3名中标候选人;若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