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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及早教机构管理的意见》(宜教发〔2017〕65)的说明
来源:宜兴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4-12 10:50:48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1993 生成日期 2021-04-12 公开日期 2021-04-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学校,教师,招生,学生 分类词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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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按照文件精神,婴幼儿照顾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原文件已不符合上级要求,故废止。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按照文件精神,婴幼儿照顾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原文件已不符合上级要求,故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