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科园电信分局广场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环科园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合同估算价:约57万元。
2.5计划工期:工期为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1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4月13日~2021年4 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上述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三楼)获取,获取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和原件:介绍信、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月 20日 9时 00 分,地点:宜兴市环科园太平洋大厦1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一年内付工程款的60% ,第二年审计结束后按照环科园付款时间节点进行付款。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 17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发展总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钱工
电 话:1396157568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久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龙潭西路189号三楼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250836936
传 真:/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次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江苏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中标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核。凡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不进入评标范围。
(二)评标细则
1、合理低价中标办法的确定:在发标书时公布限价,按下列等式计算。
2、合理低价=限价*(1-让利率)*40%+各施工单位有效平均价*60%。
3、让利率:3%、4%、5%(让利率在开标时由第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抽取确定)。
4、低于并最接近合理低价的投标价的施工单位为中标单位。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6、投标报价低于所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报价平均值的80%,不参与有效均价的合成计算,但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