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宜医保发〔2019〕24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医保服务〔2021〕5号)精神,经过受理、材料审核、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评估等申请纳入协议管理定点工作程序,认为宜兴威高血液透析中心符合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条件,现予公示: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1 |
宜兴威高血液透析中心 |
宜兴市新街街道竹海路8号 |
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受理部门: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管理科;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号;邮政编码:214206;电话:0510-87984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