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其他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湿地修复项目的通知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1-04-15 14:19: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苏财资环〔2020 〕59 号文件精神,以及2021年无锡市局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我市湿地修复计划安排,我局拟启动2021年太湖湿地修复项目申报工作。现对材料的准备和申报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2021年湿地修复项目面向全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申报。

 

 二、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将项目可行性方案报送至我局,经初核通过后,联合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三、项目实施范围

 

  2021年湿地修复项目实施范围为入太湖主要河道、渎边公路以东的坑塘水面、河道。

 

 四、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中需明确湿地的具体地块范围、修复面积、河道长度、投资总金额、投资标准和修复技术路线,如有配套资金也请具体说明。

 

 五、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专项资金必须直接用于太湖湿地生态修复,不支持没有环境效益的景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不支持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不得用于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设施等与太湖水环境改善不直接相关的其它项目内容。

 

 六、项目申报时间

 

  请将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方案于4月30日前报我局初审。

  联系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科 傅元  电话:87669980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