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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融资实现“零担保费”

预计全年为涉农主体减免近300万元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1-05-26 09:59:0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2763 生成日期 2021-05-26 公开日期 2021-05-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农村,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农业,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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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为积极贯彻省、无锡市对担保客户的保费减免政策,宜兴市出台《宜兴市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宜兴地区发生的由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分公司给予融资担保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按上级要求享受相应标准补贴后,再由市财政补贴剩余保费,实现零担保费率。

  为积极贯彻省、无锡市对担保客户的保费减免政策,宜兴市出台《宜兴市地方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宜兴地区发生的由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分公司给予融资担保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按上级要求享受相应标准补贴后,再由市财政补贴剩余保费,实现零担保费率。

  《办法》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对江苏农担宜兴分公司的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及银行奖补资金的核定,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资金监管、绩效考核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和监督担保支持对象及业务范围,负责对农担公司的农业政策业务指导,协助配合市财政局开展绩效考核、风险评估、担保费用补助资金核定等工作。

  据江苏农担宜兴分公司负责人汤福余介绍,补助业务范围限定为宜兴地区农业生产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补助对象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资金核定与拨付的方式为次年6月底前,该公司向市财政局报送上年度宜兴地区担保业务放款通知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免农业信贷担保保费申报补助明细表等资料。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材料,经过复核、公示等环节后,于每年9月底前拨付。据汤福余预计,《办法》实施后,全年有望减免担保费近300万元,有效减轻我市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

  据了解,一直以来,由于农业项目投入大、回报低、周期长,相对其他行业风险较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近年来,江苏农担宜兴分公司积极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努力协调合作银行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贷款力度,提高审批、放款效率,尤其是帮助客户不断降低贷款利率,目前综合融资成本平均控制在5%以内,每年为我市涉农主体节约融资成本近500万元。